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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許他們告訴人?

經文:可7:36
耶穌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人;但他越發囑附,他們越發傳揚開了。

行完神蹟後,耶穌即禁止眾人張揚此事,以免引起反效果,可是祂「越發」(hoson,「盡量」)囑附他們,他們竟越發傳開了。 其實紙永包不住火,為何耶穌不許他們傳揚此事?傳開是為主作見證,豈不是件好事,但主為何要禁止,且還盡量禁止他們?原因有三:
⑴主禁止「他們」張揚,因為祂不是在眾人眼前行這件神蹟,這些人沒有目睹這件事蹟的始末,若他們大加渲染,會使真神蹟的性質改變了。
⑵主不欲這些人只張揚祂是個「行神蹟者」(miracle worker),只用「權能佈道」,而忽略了祂是神差來的彌賽亞。如有一次祂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後,眾人即強迫祂宣布是以色列的王,違反祂降世還有其他的目的(參約6:14)。
⑶主欲在低加波利一帶工作,如此張揚,對祂的「名聲」(彌賽亞的身分)將會毀損,也不利於祂的工作。於是囑附他們切勿傳開。怎知他們不體會主的心意,將此事傳開了,使眾人越發希奇,原來主是個「行神蹟的人」(可7:37)。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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