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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中獸及陸地獸分別代表甚麼?

經文:啟13:1〜18
我又看見一個獸從海中上來,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我所看見的獸,形狀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牠。我看見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受了死傷,那死傷卻醫好了。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又拜那龍──因為牠將自己的權柄給了獸,也拜獸,說:誰能比這獸,誰能與牠交戰呢?又賜給牠說誇大褻瀆話的口,又有權柄賜給牠,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獸就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褻瀆神的名。並他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又任憑牠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也把權柄賜給牠,制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國。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牠。凡有耳的,就應當聽!擄掠人的,必被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我又看見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 有兩角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牠在頭一個獸面前,施行頭一個獸所有的權柄。並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傷醫好的頭一個獸。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降在地 上。牠因賜給牠權柄在獸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說:要給那受刀傷還活著的獸作個像。又有權柄賜給牠,叫獸像有生氣,並且能說話,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牠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在這裏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它的數目是 六百六十六。

啟十三章介紹兩獸出現,一是海獸,一是地獸。海與地是相對名詞,在舊約文學中,「海」多代表外邦地,「地」 則多指巴勒斯坦地。

海獸與地獸是撒但在地上的得力助手,海獸指敵基督者,地獸是假先知(參啟16:13)他們與撒但聯手抵擋神及屬神的人,所以他們俗稱「撒但的三位三體」。

無千禧年派學者將海獸解釋作敵基督者的政治力量,而非一個人;地獸則是他的宗教力量或教會內的虛假分子;而啟14:8的巴比倫,則是牠的不道德力量。但他們又將七頭 中一頭受死傷的(啟13:3)解作尼祿在A.D. 68年的自殺,後來的「復活」,即「尼祿復活傳説」(Nero Redivivus),或指豆米仙恢復尼祿逼害教會的行徑(如P.E. Hughes),這些無憑的解釋,不足置信。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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