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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不得赦免的罪。

經文:太12:32(全段12:31〜32)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當時耶穌靠著聖靈的能力醫病趕鬼,人卻批評祂説是靠鬼王「別西卜」而為(鬼打鬼)(太11:24)。「別西卜」 是猶太人將外邦人所拜的「巴力西卜神」(王下1:16)改換名字而成的假神名。「巴力西卜」(Beelzebub)本意「皇室之王」,猶太人將一字母改變,頓成「別西卜」(Beelzebul),意「蒼蠅之王」或「糞王」。猶太人不理會他們自己趕鬼背後能力的來源(太12:26),也不注意其中的不合邏輯之處(太12:25〜26)。耶穌宣吿凡褻瀆聖靈的罪,今世來世(即「永遠」)總不得赦免(太12:31)。

耶穌所行的神蹟,是父神為祂所作的見證(約5:32、36,另參約15:26,16:14、15),也是聖靈為祂所作的見證是明明可見的。聖靈的見證,是三一神能力最後的見證,故此若有人反對耶穌以聖靈之能力行神蹟,這種反對是為最後性、決絕性、不收回性的拒絕,在今世來世都得不到赦罪之恩。

褻瀆聖靈之罪是一種歷史的罪行(如釘死耶穌在十架上也是一種歷史的罪),此罪只有當耶穌在地上時,人才能犯,因為是與耶穌在地上行神蹟之事有關。而今天,人不會也不能犯「相同」的罪行,因歷史不能重演,但人會犯「類同」的罪,那就是消滅聖靈的感動(參帖前5: 19),因人的得救,從古至今,全是聖靈的工作。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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