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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且許我」與「盡諸般的義」?

經文:太3:15(全段3:13〜15)
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要義。

主耶穌開始傳道以先,到約但河要受施洗約翰的洗禮,約翰不願為之,基於:

(1)對洗禮的認識,他認為洗禮是悔改的表徵,稱為「悔改的洗」(參徒19:4)。他一直以來皆要求人認罪悔改才能受洗禮(參太3:5〜6),因此他的洗禮是與人認罪有關的(太3:11)。

(2)他對主耶穌的認識。他曾公開向人宣布:「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的。」(約1: 29)他視主耶穌是無罪的,來代替有罪的,故不欲給主耶穌行洗禮。

主卻對他説:「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3:15上)「暫且」(arti,意「現在」、「如今」)是個時間的詞彙。「暫且許我」應譯成「如今讓我這樣吧」或「如今許我」,因為這是一個「我們理應這樣作」的事。「我們」表示「凡服事神的人」,這樣的人都應當盡諸般的義,才開始服事。原來猶太人認為,凡服事神的人,首先當成為「義人」,否則沒有人肯聽他的教導或指示。猶太人對神僕有三方面的要求:⑴割禮;⑵獻祭;⑶潔淨禮或洗禮(洗禮指認同施洗者的信息)。一個人在這三 方面都「盡」上了(pleroo,「盡」即「完成」、「充滿」、「滿足」,參太1:22),表示他完成作義人的要求,已成為義人了(參路18:9),可以「名正言順地」事奉神,沒有人能在律法上禁此祂,於是約翰便許了祂(太3:15下)。

此外,「洗禮」也有認同之意,故耶穌此舉乃首次公開 與眾人認同,這正是祂降生之目的(參賽53:11;彼前3:18)。

於此同時,這也是祂首次公開表示祂是眾人所期待來臨的彌賽亞(參約1:50)。天上的聲音隨即亦「公開」認可這職事,「從天上有聲音説,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悦的」一詞,綜合了詩2:7及賽42:1的詞彙,而這兩段經文正是猶太教虔者確信的「彌賽亞經文」。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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