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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是否主張得永生是預定的?

經文:帖前5:9
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本節首字「因為」(hoti)回應上文,在此補充為何信徒要把得救的盼望作頭盔戴上(帖前5:8),原來是神沒有預定信徒受刑,反(alla,中譯「乃是」)預定(原文沒此字,是補字,中譯應放點在旁以作表示)藉著主耶穌基督得救。

查「預定」一字(etheto意「放下」、「躺下」,喻 「分派」、「設立」、「任命」;新約多處將此字譯作「放 下」或「安放」,如太5:15,27:60 ;可16:6 ;路1:66,8: 16,23:53 ;約11:35等不贅;或譯作「分派」,如約 15:16 ;「設立」,如徒 13:47,20:28 ;羅4:17;林前3:10 ;提前2:7 ;來1:12;或「託付」、「任命」,如林後5:19 ;或「定意」,如徒19:21),用途甚廣,總意是「決定」,將之譯作「預定」易引起誤解。全句 意説神已「定意」、「決定」信徒不必受刑,乃藉著主耶穌 得救。

至於「刑」(orgen,意「忿怒」,帖前1:10同字譯「忿怒」)這字詞是指末世的刑罰(參羅5:9);不是如一些災前被提派人士謂指末世災難時期的災難,及説此節經文支持災前被提的末世論(如J. CarlLaney、T. Constable)。在此處的文理中,保羅勸吿讀者不要作昏昏入睡的人(帖前5:10),這種處境類似保羅在羅馬書所説:「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的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羅13:11)。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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