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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受苦就表示與罪斷絕?

經文:彼前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耶穌基督在世上時為信徒受苦,尤其是在十架上之時, 祂本可求天父差遣天使來營救祂,但是祂沒有這樣作(太 26:53),這樣祂才能成就救贖之工。信徒是蒙拯救的人,是跟從主的人,應以基督的受苦為榜樣,存著不怕人生的艱苦、世途的險惡、政權的壓迫等心志,以此作為兵器,便能 抵擋一切。

然而為何信徒在肉身受過苦,便是與罪斷絕了?原來在當時,信徒大受各方面的逼迫,尤其來自政權方面,一些信徒因為認同基督、表態是信徒而受苦,然而他們的受苦卻是信仰的證據,表示他們決心跟從主到底,也是一種決心與罪 斷絕來往的表態。

查「斷絕」原文pausto,意「停止」(同字在彼前3:10 譯「禁止」;在路8:24作「止住」),並非説受苦有除罪 的功效,乃是説信徒肯為主受苦,表示他願意與罪停止交往,使罪的誘惑力量停止作用,在信徒身上被禁止,不能繼續下去。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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