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難題 > 新約難題 > 索引

洗禮是否可叫人得救?

經文:徒22:16
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本節表面看來似是贊定「洗禮赦罪叫人得救」的道理,但實質上別有意義,關鍵在「求吿」一字的用意。此字在徒2:21;羅10:13一般是指「認罪性的求吿」或是「信主的求吿」,人有了這個接受主「認罪性的求吿」後,才領受洗禮,故洗禮在後,求吿在前。如保羅在信主後,蒙聖靈充滿 (徒9:17)才受洗禮(徒9:18),此步驟不能本末倒置。況且,K.S. Wuest 謂「求告」一字(epikalesamenos)是個「過去式分詞」(aorist participle),表示此事是發生在「洗」之前,因此洗禮與得救是無關的。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這是好書,特此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