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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是否叫人得救?

經文:徒2:38(全段2:37〜39)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五旬節時,彼得的講道大有聖靈的同在,使聽者極其扎心,覺得自己如同親手殺了無罪的主耶穌,便向彼得徵詢,當怎樣「行」才能逃脱神的審判,彼得遂請他們悔改、奉主的名受洗,叫罪得赦,領受所賜的聖靈。

表面看來,彼得之言似贊許「洗禮使人得救」之説,但其原意並非如此。原來「叫」字原文eis可意「據自」、「基於」、「因著」(中譯「叫」不太恰當,如太3:11 的「叫」字亦應譯作「基於」);不是洗禮叫人悔改,而是基於人的悔改才行洗禮;另參太12:41的「就」字原文也是eis,意説他們悔改是基於聽了約拿的道,而不是悔改叫他們能聽約拿的道。因此,彼得的勸説乃是「你們各人要悔改,基於你們的罪得赦,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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