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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血氣、屬靈、屬肉體。

經文:林前3:13〜15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不少教會(如天主教會)依據本段經文,堅持主張聖經也有「煉獄」的教訓(「煉獄」的「煉」即林前3:13、15 的「火」puros字)。但在本段經文裡,保羅只強調信徒的工作有「得賞賜」(金銀寶石)及「受虧損」(草木禾稭)之分(林前3:12、14〜15),其內容與救恩無關(林前3:15)。因為救恩是神的恩典,與工作無關,至於那些工作受虧損的信徒,雖然經歷火一般的試煉,卻不損害其得救的結局(林前3:15)。其實經歷火的試煉,金銀玉石的工作也不能「免疫」(林前3:13),只是他們的結局不是被燒毀。

至於煉獄方面的教義,那是沒有聖經為依歸的「旁門左道」。天主教的教義中有此説,乃是天主教中古時代神學家亞奎那(T. Aquinas)首創,並先後在天主教的Florence(A.D. 1439)及Trent(A.D. 1545)教會大會裡審定為官方性的基要信仰。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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