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難題 > 舊約難題 > 索引

童子嘲笑以利沙禿頭,因而受以利沙咒詛,於是他們其中的四十二人被兩隻母熊 殺死(參王下2:23-24)。爲什麽神人稍被人身攻擊,就要咒詛那些嘲笑他的人?

詳細研究這次事件發生時的上文下理,瞭解當時的情況,就知道經文所記載的不 只是「溫和的人身攻擊」了。反之,這是嚴重危害公衆安寧的事件。舉例來說, 就像我們今天美國社會中,在黑人區內遊蕩的一班青少年。假如超過五十名年少 氣盛的無賴結集成群,向一些受人尊重的長者出言不遜,甚至嘲笑侮辱有好名聲 的神人;如果容許這班人胡鬧下去,我們就可以想像到,他們將會對以色列國的 宗教中心(伯特利)的市民進行什麽暴力活動。可能就是因爲上述原因,神認爲 要用特別的方式將他們其中四十二人置諸死地(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以利沙在咒詛 他們時,要求神使用如此特殊的方式懲罰他們),使其他會騷擾伯特利的青少年 懼怕,認識到不能以輕視侮辱的態度對待耶和華神或受膏立的先知。

由這時開始,全以色列國肯定會相信以利沙是真先知,他的說話有來自神的權 柄。在這事情發生後,亞哈的兒子約蘭(他是個不敬神的君王)對以利沙的態度 也改變了,也以尊敬的態度對待以利沙(參王下3:11-13)。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這是好書,特此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