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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隊蝗蟲何以是民?表明甚麽?(珥1:6)

蝗蟲種類繁多,大都長約二寸餘,四翼六足,前四足用以爬行,後二足用以跳躍, 口齒如鋸,頭部有複眼二個,單眼三個,觸覺如鞭狀,卵産生於堅硬之土面,初 生時如蝻子(4),長成後即爲蝗蟲,爲食農作物之害蟲。聖經所記造成埃及之第 八災的,就是此物(出10:4-19)。先知約珥在這裡預示說:「有一隊蝗蟲,又強 盛,又無數,侵犯我的地;它的牙齒如獅於的牙齒……」在蝗蟲二字下有小字: 「原文作民」。譯爲蝗蟲的希伯來文是Goi,其原意的解法就是民或國,如呂振 中譯本作「整國之民」。本書的作者,乃將蝗蟲描寫成爲一個強大兇猛好戰的民 族(珥2:2),它們好像一群無數的軍隊來到,摧殘毀壞猶大之地。國語聖經將民 譯作蝗蟲,是使讀者容易明白的緣故。在箴言書中,也將蝗蟲和螞蟻描寫成好像 一個民族(箴30:25,27),因這25 節中之「類」字,也是指爲族類或民族的意 思。先知在本章前半部所說的是蝗災,乃預言在末後耶和華的日子裡,所要發生 神的刑罰臨到猶大全地,爲外邦無數訓練有素的侵略軍兵,從北方巴比倫,經伯 拉大河之北,好像蝗蟲一樣成群結隊而來(珥1:4-12,2:2,7-10)。

本文選自 李道生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下》(香港:浸會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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