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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5:4 有如下記載:「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申命記 15:11 則指出: 「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這兩節經文如何能和諧一致?

假若不理解申命記 15:4 的背景,這節經文的確與11-12 節及日後以色列人的經歷 起了衝突。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被馬利亞用極珍貴的香膏澆抹時,他腦海中浮現 了這節經文(「原來那地的窮人永不斷絕」),就說:「因爲常有窮人與你們同在, 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太 26:11)但當我們查考申命記15:4 的上文下理時,就 知道這節經文所提及的情況,只有在他們完全並恒久地順服神時才會成就。

KJV 將第四及五節經文翻譯成下列句子:「只要(save when)你小心地聆聽耶和 華所發的聲音,持守這所有的誡命……在你們中間就沒有窮人,因耶和華必在賜 你爲業的地上,大大賜福予你。」ASV則作出些少修改,譯作:「雖然如此 (Howbeit),在你們中間必沒有窮人,(因爲耶和華肯定會在那地上賜福子 你)……只要你勤勉地聆聽你神耶和華的聲音,持定所有的誡命。KJV 所用的 “saVewhen” 及ASV的“Howbeit”,都只是用不同方法來處理第四節開首的希伯來字'epes ki 。字典的解釋多贊同將此字譯爲「雖然如此」或「儘管」 (Koehler-Baumgartner, Lexicon, P.78); Browu-Driver-Briggs(Lexicon, P.87)將 第四節的開首譯爲“save that howbeit”(在修詞學上,限定了接著的一句句子); Gesenius-Buhl (Hebraischesund aramaisches Handworterbuch, P.60)則譯作 “nur,dass ,aber jedoch”(即是「只要」、「但是」、「無論如何」):Zorell(F. Zorel and L. Semkowski ,edd,Lexicon Hebraicum et Aarmicum Veteris Testamenti [Rome, 1940, ad Loc.)則譯爲“tantum(est and-notandum)quod,-ceterum,utique,sed”(意即「然而(要提出的是)= 兼且= 在任何情況下,但是」)。在上述一連串差不多是同義的用字當中,最適合的似乎是「無論如何」了,NASB 及NIV 均採用此字眼,在第五節開首時都譯爲「只要你順服地聽從」。

我們基於上述的研究而再作推論,便清楚地知道神並非在作出推測——無論以色 列人如何毀壞自己的承諾(服從神的律法,並依照他們與神所立的約而以恩慈待 同胞),在他們當中都沒有窮人。第四節所說的是:完全而恒久地順服神所設立 的神聖標準,使以色列人的社會能夠免除窮困。第5 節更強調以色列人所要遵守 的條件,就是完全而出於誠懇地順服神。這節開首的字眼是 raq'im 「只要」,rag 意即「只是」、「全然」及「肯定」;將上述字眼置於一句子的開首部份,也就是 對剛才講述了的情況加以規限(參看 Brown Driver-Briggs, Lexicon, P.956b。譯 按:中文聖經將 4 及5 節連在一起)。

我們在11 節找到一個真正的預言:「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 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換言之,沒有真正地期望以色列人 會長期而恒久地持守聖經中的標準——聖潔、公平、爲他人設想,愛弟兄。至於 第4 節所展望的「沒有窮人的社會」,就只在理論上有可能了。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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