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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與洗腳的分別

經文:約13:10(全段13:3〜11)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在被釘十架前夕,耶穌取了奴僕的樣式,逐一替門徒洗腳(約13: 4〜5)。輪到彼得時,彼得不肯讓主為奴服侍他(約13:6〜8上)。耶穌説:「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13:8下)彼得驚叫「全身手腳都要洗」(約13:9),主説:「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約13:10上)此言語意不明,隱晦不清,易生困惑。

原來耶穌以「洗腳」與「洗澡」代表兩種屬靈情況。「洗澡」(化如)是洗身的,故比喻得救;洗腳(nipto)是洗身體的部份,比喻生活或事奉。當人信主時,他的罪全被塗抹,全被洗淨,如全身經歷「洗澡」般(參林前6:9〜11;多3:3〜7;啟1:5)。但是他的生活常與世界接觸,甚易被世界沾染,以致屢常犯罪,所以要常求神潔淨、赦免(參約壹1:9),這是腳的部份,因經常走路,被塵埃泥濘弄污,故要經常清洗。

所以耶穌的教訓乃是:「凡洗過澡的(喻已得救),除腳以外(喻生活),不需要再洗,因為他的全身是乾淨的」 (新譯,這譯法比和合本順)。

舊約時,祭司奉獻潔淨禮的步驟,也説明約13:10的道理。當祭司奉獻作聖工時,他要全身洗澡(出29:4)。這 次的經歷不用重複,一次足可,如耶穌所説的「洗澡般」。但當他每天為百姓服務時,沾染不少污垢,故需來一次潔淨禮才開始服侍民眾(出30:18〜21),這步驟是每日的,如耶穌所説的「洗腳」般。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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