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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見證人」的證據經文?

經文:約14:28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此節經文是異端「耶和華見證人」最喜用來支持他們的神學經文之一。「耶證人」不信「三一神論」,認為耶穌是凡人,不是道成肉身的神,就是引用本節經文為證。

耶穌説祂要往天父那裡去,但仍要回來(「主再來」)。又説,真愛主的人,因主回去天家又再回來便產生喜樂,信徒心中有喜樂是因父比祂更大。「父比祂更大」一言有兩個意義:
⑴指祂的人性。在此耶穌並非否認祂的神性或與神同等,否則便與約10:30有所衝突,這乃是祂站在人性的地位所作的宣言。祂是全神,亦是全人,祂的神性是在能榮耀神、證實福音的機會時才實施、發出,否則祂便以全人的地位來生活及辦事。
⑵指父是差遣者,主是被差者。約13:16指出「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耶穌在地上完成天父差祂到世上來的使命,現今正準備回父家去。祂説「父比祂大」是指父是差遣者,祂是受差遣的,在這方面,父是比祂大。

耶穌將回到原來的榮耀地位(約17:5),那是祂本有的,在降生時,祂暫將那與父的「共榮質」倒空,為要成就救贖(腓2:7),今救贖偉工即將完結,耶穌即將返回天父那裏去。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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