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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重見證分別代表甚麽?

經文:約壹5:8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約翰謂為神作見證有三:①聖靈,②水,③血,這三樣皆是歷史事件。「水」是指耶穌基督的水禮,這事件刻劃祂正式開始傳道,宣佈祂是以色列的彌賽亞。「血」是指耶穌基督上十架,為世人的代罪受死,這事件刻劃出祂的彌賽亞救贖使命已吿完成。然而聖靈在何時見證耶穌基督是選民的 彌賽亞?學者的解答有三:

(1) 有説這發生在耶穌受水禮之時。

(2) 有説這發生在主復活後的五旬節之時。

(3) 有説這發生在信徒因信主而接受聖靈之時。

約壹5:10指出,信徒心中有一個見證,這是個內在的見證(如水是外在的見證),是信徒信主後才有的見證。故 此,聖靈在何時作見證,即非指一段歷史的時刻,而是指一 件每日皆可發生的見證,是指信主的時刻,因對不信的人而 言,水和血所代表的洗禮和十架是毫無意義的。

約翰又説「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歸於一」原文eis to hen eisin,是「達到一個目的」之意,表示這三樣見證不是獨立的個體,而是一個「三合一」的整體,彼此聯絡合適,共同為耶穌是神的兒子而作見證。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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