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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ba'ir 的含意是「醒」,「以清醒的狀態行動」。在這段經文裡,ba'ir 介是作象 徵意義解,意即鼓勵某人切合當時情勢而作出行動。參看上文下理,相信沒有希 伯來讀者以爲神在睡覺,待醒後才開始行動。作者以「擬情法」(authropomorphic) 的語言來描寫神;以人類的形體——有四肢、身體,以及人類的行爲和反應,描 寫神的作爲與表現。在本質上而言,神是個靈,不會有身體、四肢或情緒,就正 如傳統神學所指一樣。(然而,聖經確曾提及神亦會有愛惡、悲傷或憤怒:這些 情感狀態會因應人類的表現而流露出來。)
神當然「不打盹,也不睡覺」,神不會失去知覺。然而,當我們認爲神應在某些 事上顯露自己的作爲,但他沒有一點反應,不展露絲毫作爲。後來,神被激發而 藉著行動來展示自己的能力,顯明自己的旨意;於是,在表面看來是神在熟睡中 醒來了,面對極需施展作爲的情況而以行動來應付。(請比較詩35:25 的相似語 句:「求你奮興[與73:20 所用的是同一個字」醒起[haqisah 源自qis,在主動使 役語幹中,是「醒來」之意,判清我的事」。)詩人在詩篇137:8-9 裡,為那些 嬰兒被摔死在磐石上而大感興奮。真正屬神的人怎能有如此惡毒的心腸呢?
詩篇 137 的作者,是被擄的猶太人的其中一員,他親眼看見迦勒底人令人髮指的 惡行。主前587 年,耶路撒冷淪陷,迦勒底軍兵大事搜掠,從母親懷裡將嬰孩奪 過來,瞬間摔向最近的一個牆角,母親悲痛欲絕,迦勒底人卻發出充滿獸性的笑 聲,露出猙獰笑臉。迦勒底人的這些兇殘惡行,完全是羞辱以色列的神的表現。 迦勒底人屠殺神的百姓,就是向那獨一真神的主權提出挑戰,因此,他們終須受 到報應。迦勒底人虐待殘殺毫無抵抗力的俘虜,就是向他們的神提出挑戰。因此, 神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向他們施行審判,才可以彰顯出神的權能與榮 耀。因爲神設立了道德律,亦是道德律的執行者與維護者。
詩篇 137 的作者被擄到異地,他認爲呼籲神維持執行自己的律例是理所當然的; 對於那些曾施殘暴的人,必須施行恰當的報復。只有這樣,異教世界才得以知曉 在天上有一位神,要求人類遵守他所設立的對與錯的標準,謹記在腦海裡。異教 徒必須得到教訓,從而知道他們向別人施行的血腥手段,終有一天臨到他們自己 的身上。異教徒如何能瞭解這個道理?唯一方法是親身承受血腥暴行的惡果。
後來,瑪代及波斯人攻克巴比倫,勝利者對待巴比倫嬰孩的手段,就正如巴比倫 人對待猶太人的嬰兒一樣的殘忍。這時候,巴比倫人學習到這樣功課了。巴比倫 嬰兒受到兇殘滅命的對待,亦只因著這個緣故,巴比倫人知道希伯來民族的神是 充滿權能的。因此,詩人的祈禱並不意味著他是充滿血腥的復仇心理。反之,他 是誠懇地祈求神在異教世界之中彰顯他自己的權能,使迦勒底人在頃刻之間經歷 災難性的轉變。迦勒底人曾使耶路撒冷居民受不必要的痛苦,現在,他們要遭受 自己曾加諸別人身上的苦楚了。
在此要加插指出,我們身處於基督在迦略山被釘十字架以後的時代,因此,我們 得以從另一途徑知道神審判罪時的可怖——神甚至犧牲自己獨一的愛子,爲救贖 全人類的罪。神依然會審判現代好流人血的政治家,以及他們那些道德敗壞的跟 隨者。但主耶穌曾來到世上,神毋須要像舊約時代一樣,不必以立時的懲罰來彰 顯神的公義與公正。而且,主耶穌已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爲人類贖罪;藉此,無 罪的神子替有罪的人類受死,已顯示了神對罪所持的忿怒態度。所以在現今時 代,神不必以災難性的懲罰來彰顯他的公義。
由此看來,新約信徒不應學效詩137 作者,毋須要求神施以懲罰性的審判。無論 如何,我們不應忽視新約啟示錄6:10,該節經文記載在大災難的日子裡,殉道的 聖徒向神發出呼籲:「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 冤,要待到幾時呢。」到了末時,不敬神者將受撒但擺佈,他們所行流人血的暴 行已到極點。到那時候,要求神施行審判是恰當的;神親臨這個罪惡的世界,施 行這世界觀所當得的懲罰。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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