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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22:6 是否適用於所有年幼信徒身上?

箴言 22:6 指出,「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NIV 翻 譯下半段爲「當他年老時,也不會轉離」。在討論這段經文的實際應用價值之前, 應先查察經文的含意。希伯來文hanok lanna'ar 直譯是「導引、訓練男孩子」(na'ar 代表由童年至成年的男性)。將動詞hanak 解作「教養」,這意思不見於舊約其他 經文。這動詞通常解作「獻」(如獻聖殿,申二20:5,王上8:63,代下7:5;或獻 祭,民7:10)。這動詞似乎與埃及文h-n-k 是同源語(後者解作「給神」,「為侍 奉神所設立的」),因此我們可以將與這動詞相連的經文解作:「獻這孩子給神」, 「爲將來所要負的責任預備這孩子」,「爲準備踏入成年階段而訓練這孩子」。 接著,我們要討論:「使他走當行的道」(原文'al-pi darko,直譯乃「依照他的道」)。 原文al-pi’,(直譯文意乃「依照……的口」)一般來說,所含意義是「量度之後」、 「符合」、「依照」;至於darko,這字源於derek(「道」),含義是某人的「一般慣 例、本質、行動的方式、行爲表現。由上文分析字義看來,教導孩童時要考慮下 列因素——孩童的個人興趣,或正如標準譯法所指的,要依照對孩童來說是適合 的道,此外,需要順服於神所啟示的旨意,以及符合社會或文化背境;更應注意 的,是要符合孩童的心理、智慧及體能發展階段來施教。綜觀箴言內的上文下理, 都是以神爲中心,及有高度的神學理想(「富戶窮人……都爲耶和華所造」,2 節: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爲賞賜。」 4 節)。因此,「他 的道」暗指「他所當行的道」,而其目標及標準就陳明於第四節;與此相反的, 就是第五節「乖僻人的道」,孩童必須遠離。這節經文的涵意是,孩童所接受的 教導和訓練,應符合他自己的性格及特別需要;而受教訓的目的是侍奉神。 這節經文下半段的原文是gam ki(就是),yazqin(到老,zaqen 意即「老」或「長 者」)lo'yasur(他也不偏離)mimmennah(由此,即由他的derek)。下半段經文 看來是強而有力的證據,強調「他所當行的道」、「行爲方式」、「生活方式」所指 的是曾被善加教導的屬神的人,並且是社會上的好公民。

綜合上文來說,箴言22:6 所給予我們的,是一項大原則(箴言書內有關人類德 行的警句諺語,都屬大原則,卻非絕對的保證,不容有異),假如父母是敬畏神 的,悉心地照顧教育子女,培養他們負起作成年人的責任,過有秩序的、爲神而 活的生活。那麽,縱使這孩子在長大的過程中或許偶然入了歧途,但絕不會完全 背棄父母的教導,因爲他自由生長在敬畏神的家庭,父母以身作則,立下敬虔的 榜樣。隨著時間的推移,縱使這個孩子已屆暮年,亦不會轉離開神的道。或許 gam ki 的含意是,在這小孩的長大過程中,以至他成熟,甚至到達暮年,他都會 謹記父母的教導。

箴言 22:6 是否一項絕對的保證,指明敬畏神,有良好生活態度的父母所養育的 孩子,都會成爲神真正僕人?敬虔父母的孩子,是否永遠不離棄神的教導,不會 墮入撒但的圈套中?有人可能會持此說法,然而,這是頗令人猜疑的解釋。希伯 來經文的作者不一定認爲這節經文帶有絕對應許,且可套用於任何情況之下。這 句諺語只可作爲良好、適合而有助益的勸告,卻並不保證敬虔的父母的孩子絕不 會失敗或誤入歧途。

有一個相似的例子是箴言22:15,所言只是一項大原則:「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 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這節經文並非指所有孩童都是罪惡的,需要相同程度 的責罰。另一方面,這經文亦不保證在嚴格管教下長大的孩童,永不會誤入歧途。 縱使孩童被敬虔的父母嚴加管教,但長大後亦可能會貪愛世界,甚至犯罪而在監 獄終其一生。但總括來說,父母依照箴言的原則來教養孩子,成功機會是特別高 的。

箴言裡記載著什麽原則呢?孩童是神賜予父母,委託他們加以管教的;孩童需要 接受訓練,以愛心來管教並勉勵;父母應以身作則,立下敬虔的榜樣。以弗所書 6:4「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誡,養育他們」就是這個道理。教養兒童,甚至比 父母自己個人或社會活動更爲重要;意思是說,要使孩童知道,他自己是非常重 要的人物,他擁有自己的權利。因爲他被神所愛,神爲他的生命有一項完全的計 劃。假如父母恒守著這個原則來教養孩童,使他們到達成人階段時都持守著神的 指引,那麽,縱使孩子將來入了歧途,父母亦毋須自責。因爲父母已在神面前盡 了自己的責任,其餘的,要孩童自己作抉擇,並爲這抉擇而負責了。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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