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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將永生安置在人心裏有何意義?(傳3:11)

傳道書之全部中心思想,多是論到人在日光之下,萬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的景 況。其最後的總意,就是要人敬畏神,遵守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在這裡 說到「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爲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 終的作爲,人不能參透」,中有小字:「永生原文作永遠」,其意爲永世的觀念。 由於人生在世,天下萬事萬物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都是受時間上的限制 (3:1-8)。人雖是活在這時間裡的高等動物,也要經過死亡。對於空虛的人生, 感到非常的苦惱;所以神不僅賜人肉體有限的生命,也在人的心靈深處,安置超 越時間的永遠盼望。按照字義來說,這永遠不但可以指爲永生,亦可指爲永死, 因爲永生永死都屬永遠,不過此處似在著重永遠的福樂這一方面;然而神始終的 作爲,我們人都不能查出。我們對於今生的作爲尚且不能明白,對於那永遠的來 生、屬靈的永世裏的作爲,更是茫然無知(6:12,8:7)。聰明的孔子,也說過「未 知生,焉知死。」何況一些平庸的人!但感謝神,使人可以藉著敬拜神,遵行他 的命令,存著感恩的信心,來接受他的恩賜,使心靈的喜樂滿足,尋到永生,終 久必得永遠的福樂(8:12)。

本文選自 李道生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下》(香港:浸會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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