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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確據,證明以賽亞書的完整性?

以賽亞展開先知職事之時(約主前739 年),神向他啟示心意(載於6:11-13)。 以賽亞聽到神的呼召,答應向百姓傳神的訊息;而神又告訴以賽亞,這些百姓只 會愈來愈心硬,抵擋真神。於是以賽亞向神問道:「主啊,這到幾時爲止呢?」 神就回答:「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房屋空閒無人,土地極其荒涼。並且耶 和華將人遷到遠方,在這境內撇下的地土很多。」經文清楚地記載一個預言,就 是猶大將完全荒涼,無人居住。預言所指的,是尼布甲尼撒於主前587 年所施行 的擄掠。那時候,與以賽亞得默示時已相距150 年。這一點非常重要,是支援以 賽亞書整全性的強力證據,因爲無論持那種觀點的學者都承認,以賽亞書第6 章是八世紀先知以賽亞的作品。

第13 節接著記載被擄的餘民歸回以色列地,建立一個新聯邦,而在這個聯邦裏, 將興起一個「聖潔苗裔」(zera'qodes,中文和合本作聖潔的種類——譯按)。將 第13 節直譯是「但還有十分之一(即被擄者),他們必歸回(wesabah)也必被焚 燒(即受烈火的熬煉),像篤耨香或橡樹,雖被砍下,(仍有)樹幹子在那裏。其 樹不幹,乃是聖的苗裔。」換句話說,雖然原來那棵樹已被砍倒,在迦勒底人於 587 年施行擄掠時倒下,但在樹基之處再長出嫩芽,經過一些時日,又長成一棵 枝葉茂密的大樹。這段經文的含意是,耶路撒冷陷落、所羅門聖殿被拆毀,並非 意味著神的子民要全毀了。經過被擄的日子,他們會再歸故土,在那裏爲神建立 新聯邦,爲那「聖潔的苗裔」預備道路。

我們作出上述解釋時,wesabah 的翻譯就是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力。這字通常被解 釋爲形容詞,意指「再」(譯按:參呂振中譯本第13 節,「他們也必再被消滅」)。 然而,在以賽亞書第六章這情況下,我們可以證明這字亦解作「將歸回」(動詞 sub,意即歸回)。我們所持的理由是,在3 節之後,以賽亞就爲自己的兒子起名 爲「施亞雅述」,此名意即「餘民必回」,這個意思亦是所有學者都贊同的。以賽 亞從何處得知被擄的以色列人會歸回呢?就是6:13。因為6:13 及7:3 所用的,都 是sub 這個字。經文所顯示的意思已令我們絕無懷疑的餘地,早於主前七三九 年,先知已獲默示,知道耶路撒冷將陷落(主前587 年),亦知道被擄者會歸回 (主前537 年,波斯王吉列允准猶太人從巴比倫返回巴勒斯坦)。以色列人歸回, 已是以賽亞得默示後的200 年了。

因此,以賽亞書6:13 足以拆毀申命記派的基本前題——八世紀的希伯來先知, 無可能預告主前587 及539-537 年的事蹟(巴比倫陷落後,首批歸回者返耶路撒 冷)。基於上述前題,杜德率(J.C. Deoderlein, 1745-92)建立起他的整套理論, 提出有一個大約生活於主前539 年的不知名先知,開始寫以賽亞書40 章,直至 寫成第66 章爲止。(杜德甯假設這個先知得聞被擄至巴比倫的猶太人開始歸回, 正在返巴勒斯坦途中。)

換句話說,杜德寧假設沒有真正預言,八世紀先知不可能預知將來才發生的事 情,他的理論乃建基於反超然事迹的先設。發揮引伸其理論的學者,亦採納上述 先設(諸如J.G. Eichhorn,約1790 年;H.F. Gesenius,約1825;E.F.K. Rosenmueller, 約1830;Bernhard Duhm,約1890)。他們贊成有三個以賽亞,並非兩個。上述 學者假設一位有位格的神不可能有真正的預言,於是,任何可以證明預言的真確 性的經文證據,都被他們指爲「事情成就後才發出的預言」(vaticinium ex eventu)。然而,他們絕不可能解釋以賽亞書6:13,這節經文成爲駁斥他們理論 的有力證據,因爲這章聖經確於主前730 年寫成。其次,以賽亞書40-66 章的內 在證據,亦否決了這部份經文乃被擄後才寫成的可能性。在以賽亞書1-5 章所指 斥的罪行,亦出現於所謂「第二以賽亞」的那部分經文裡,同樣受先知嚴責。以 賽亞書1:15 記載:「就是你們多多的禱告,我也不聽,你們的手滿了殺人的血。」 59:3、7 則提及:「你們的手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孽沾汙;你們的嘴唇說謊 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無辜人的血。」比較 10:1-2 及59:4-9,亦可看見類似的情況。

此外,從卷首至卷末,都看見當以色列人的宗教生活被虛僞的態度沾汙了。29:13 指出:「主說,因爲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 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而58:2、4 則提及「他們天天尋求我,樂意明白我的道, 好像行義的國民,不離棄他們神的典章,向我求問公義的判語,喜悅親近神…… 你們禁食,卻互相爭競,以兇惡的拳頭打人」。

反對杜德寧之理論的第三點證據是,以賽亞書40-66 章顯出以色列當時在宗教上 正盛行姦淫的罪。在57:4-5,先知指摘同胞們拜偶像的罪已達臭名遠播的程度: 「你們向誰戲笑……你們在橡樹中間,在各青翠樹下欲火攻心,在山谷間,在石 穴下殺了兒女。」我們可以將這段經文與1:29 加以比較,後者記載:「那等人必 因你們所喜愛的橡樹抱愧,你們必因所選擇的園子蒙羞。」(經文所提及的橡樹, 與拜巴力的儀式有關,且是迦南宗教裏淫亂的祭祀儀式的舉行地。)經文所指的 殺嬰獻祭,在瑪拿西統治期間大行其道(主前697-642 年),這個王曾在欣嫩子 穀殺嬰獻子摩洛及米勒公(參王下21:6;代下33:6)。以賽亞書57:7 顯然是暗指 在「高處」獻祭,這種風氣盛行于亞哈斯(主前743-728 年)及瑪拿西統治期間。 另一方面,以賽亞書65:2-4 亦指出:「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 己的意願行不善的道。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在園中獻祭,在壇上燒香,在 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湯。」 經文屢次提及以色列的假宗教,顯出作者記載這些指控時的背境應在被擄之前。

下文列出兩點原因:
首先,經文提及的山野和高崗,是巴比倫所沒有的;巴比倫境內是一片平緩的沖 積平原。而且,經文指出以色列人用香柏樹、青桐樹和橡樹(41:19,44:14)製 造偶像和焚燒獻祭,但巴比倫卻沒有這種類樹木。由此看來,假如我們考慮經文 本身的證據,就必會得出一個結論——以賽亞書40-66 章絕不可能在巴比倫寫 成。當然,杜德寧不接受這個結論。
其次,經文提及偶像崇拜就排除了一個可能性,就是以賽亞書40-66 章乃寫於耶 路撒冷陷落,甚至在巴比倫亡國而猶太人部分重返巴勒斯坦之後(然而,Duhm 及其後學者卻接納以賽亞後半部的晚期成書理論)。因爲到了波斯王古列允許猶 太人重返耶路撒冷之時,參與歸回的都儘是敬畏神而嚴守律法的人。只有十分一 的被擄者(約五萬人)參與這行動,而他們所宣稱的目的,就是要重建一個聯邦, 事奉敬拜那惟一的真神耶和華。

有充份證據顯示猶太人被擄後,在主前五及六世紀沒有拜偶像的事情。這些證據 來自哈該、撤迦利亞、以斯拉、尼希米及瑪拉基這幾卷聖經。這五位元被擄之後 的作者記載當時的史實,以及向當代發預言。從他們的作品,我們得知當時罪惡 充斥於歸回者中間,然而,經文卻沒有只字提及以色列人拜偶像。歸回者與異教 婦人通婚,富者欺壓窮人,不守安息日及什一奉獻,將有殘疾的牲畜獻給神。然 而,五卷被擄後的聖經從沒提及拜偶像的罪。這種罪行卻是被擄前先知所深惡痛 絕的,它充斥於當時的社會,而神亦是因他的子民拜偶像,以使傾倒他的怒氣, 使以色列民全然被擊潰四散。由聖經內證所推論出來的惟一合理結論是,以賽亞 書40-66 章乃寫成於被擄之前,這結論完全推翻了所謂第二及第三以賽亞的理 論。杜德甯等學者還說他們的結論是根據希伯來經文本身而得出的,但事實上, 他們反對超然事迹的假設,根本就完全與希伯來經文本身的客觀證據相違。 最後要提出的,是基督以及新約作者對以賽亞書作者身份所持的態度。考慮下列 各點:
1. 馬太福音12:17-18 引述以賽亞書42:1 時,指明這是「先知以賽亞的話」;
2. 馬太3:3 援引以賽亞書40:3 時,稱這經文乃「先知以賽亞所說的」;
3. 路加3:4 引述以賽亞書40:3-5,指出這段經文是「先知以賽亞書上所記的話」;
4. 使徒行傳8:28 記載埃提阿伯太監正在念「先知以賽亞的書」,他當時所讀的 是以賽亞書53:7、8;太監還詢問腓利:「先知說這話,是指著誰,是指自 己呢,是指著別人呢。」
5. 羅馬書10:20 引述以賽亞書65:1,記載「又有以賽亞放膽說」;
6. 約翰福音11:38-41 引述兩段出自以賽亞書的經文,分別是53:1(即38 節) 及6:9-10(即40 節),然後在41 節指出,「先知以賽亞因看見他的榮耀, 就指著他說這話」;但若依照杜德寧等人的理論,前者屬第二以賽亞,而後 者出於第一以賽亞。約翰福音的這節經文肯定是暗指那受聖靈感動的信 徒,深信以賽亞書第6 章及53 章均出自同一位以賽亞的手筆。

綜觀新約聖經的證據後,我們實在難以解釋,爲何那些自稱是福音派的學者會贊 成兩個以賽亞的理論。自稱爲福音派學者,爲何會否認超自然的預言成份。這類 福音派學者能否保持自己信念和諧一致,著實是一個疑問。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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