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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7:14 如何能被視爲預言基督乃童女所生?以賽亞書7:16 似乎排除了上 述說法的可能性;而8:3 又似是應驗了7:14 的預言。

以賽亞說預言的時候,猶大國正面臨災難性的危機。北國背道,與亞蘭拜異教者 結成北方的聯盟,準備攻打猶大(7:4-6)。假如他們成功,猶大就淪爲北國的附 庸,而隨即被亞述傾覆(因爲在十五年後,亞述便攻陷北國首都撒瑪利亞。) 當時,猶大國的統治者是亞哈斯,他是個惡王,不敬畏神。因此,猶大已不能保 持自己的身份,並不是在世上敬畏神的一個國家了。因此,猶大國最需要的,就 是一位元拯救者,將他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並使他們的靈性復興,向世上的其 他人類作見證,使世人知道神的救贖。在這個以馬內利的預言裏,主自己滿足了 猶大的需要。

以賽亞書7:14 記載了神的應許:「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 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誰人是這個兆頭呢?「神 與我們同在」,這人又以何種方式實現這個應許?從接著的經文可知,這個「以 馬內利」是一個「預表」,在不久之後,他就會出生,以證明神與他的子民同在, 拯救他們。

然而,還有一位是「原像」,他將會在較遙遠的將來出生,是神亦人的身份。他 拯救自己的子民,而且不單是使他們脫離人的壓迫,還使他們免受罪惡的捆縛。 而且,他作爲大衛的後裔及繼承者,將永遠作王統治。因此,這兩重的應驗,有 當時作爲預表的以馬內利,以及後來的原像——那神聖的拯救者——所配合。 以賽亞書7:16 清楚指出,那稱爲以馬內利的孩子即將誕生:「因爲在這孩子還不 曉得棄惡擇善之先(即未達到爲自己在道德上的抉擇負全責的年齡),那二王之 地(撒瑪利亞的比加及大馬色的利汛),必致見棄。」在當時,小孩子滿了十二、 十三歲,猶太人就認爲他們要爲自己的罪行負全責,這孩子要學習、讀、寫以及 遵守五經。

假如這預言於主前735 年發出,而那個顯示時勢發展的孩子於—、兩年後出生 了,那麽,主前722 年他應有十二歲。正是在722 年,北國首都撒瑪利亞被亞述 攻陷,成爲荒涼之地。至於大馬色,早於732 年被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軍隊攻陷, 將城內財物搶掠一空。以賽亞書8:4 亦有預言這件較早發生的事迹,這節經文指 出,先知以賽亞將生一個兒子,「在這小孩子不曉得叫父母之先,大馬色的財寶, 和撒瑪利亞的擄物,必在亞述王面前搬去了。」

主前732 年,稱爲以馬內利而具預表意義的孩子,應該有兩歲了,因此會懂得叫 「爸爸」、「媽媽」。以賽亞這個小兒子,名叫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這名字是 神給他起的,參8:3),正是時間的指標,使人知道關於猶大得脫當前危機的預言 已應驗了。

當以賽亞書7:14 的預言發出時,8:3 所提及的女先知(譯按:見中文和合本小字) 仍是童女,亞哈斯及猶大宮廷中人均認識她。這位女先知當時已與以賽亞訂婚 (7:3 施亞雅述的母親當時已死,以賽亞失妻)。他們成婚之前,神告訴以賽亞, 這位敬虔的年青女子第一胎會生一個男嬰,神還爲這男嬰起一個名字:「擄掠速 臨、搶奪快到」(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此名意即如此,爲鼓勵亞述軍隊圍困大 馬色與撒瑪利亞的聯盟)。

這個男孩年屆十二歲之時,猶大便面臨亞述軍的蹂躪。原本肥沃富饒的國土,變 爲牧放養牛羊之地;本來經營葡萄園及種麥的,卻只可養活「一隻母牛犢,兩隻 母綿羊」(賽7:21)。於是,國民只有賴奶品及野蜜維生(15、22 節)。因此,經 文的含義是清楚可見的,以賽亞的次子便是那要來的以馬內利的預表。

接著來的事情更顯而易見,因爲經文揭示了一個更偉大的人物,他來到世上,就 是以賽亞預言裏的原像。他自己就是以馬內利,道成了肉身的神。值得注意的是, 由那時開始,巴勒斯坦被稱爲「以馬內利之地」(參賽8:8)。這一點比「瑪黑珥 沙拉勒哈斯罷斯之地」有更深遠的意義,因爲以馬內利出於以色列。故此,以色 列民及其所居處之地便得保證,在神救贖計劃裏扮演重要的角色。那充滿權能的 拯救者將要來到世界裏,以賽亞書9:6 已記載關於他的預言:「因有一嬰孩爲我 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爲奇妙、策士、全能 的神、永在的父('abi-'ad),和平的君。」第七節繼續講解他作爲彌賽亞的統治 權柄。坦白來說,這兩節經文是提及成爲肉身的神,就是耶穌基督——有神及人 的身份的君王,他的治權將恒久維持,因爲他自己是不會過去的。

爲確定以賽亞書7:14 有關基督的預言,新約馬太福音1:22、23 便作出如下記載: 「這一切事的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 人要稱他的名爲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走筆至此,可能要略題以賽亞書7:14 中「童女」一詞的意義。’almah 此字的字 根,意即「女士」或「年青女子」,因此,這字的含義異于希伯來文betulah,後 者才是專指處女,正如創世記24:16 提及利百加時用betulah,是專指末與異性有 性關係的年青女子。

誠然,綜覽舊約希伯來經文,單數的’almah 曾出現有七次之多,但從沒有一次是 用以指已婚或失貞操的女子,而都是指那些未婚的處女。例子之一是創世記 24:43,該處用'almah(女子)來指處女利百加(betulah)。由此看來,在希伯來 文的字彙裏,雖則'almah 並非像betulah 一般專指處女,但含義也與此相同。 鑒別上述兩個希伯來文的用法後,在此應要指出,'almah 其實是最適合的字眼, 應用於以賽亞書7:14 所記會在兩個情況下應驗的以馬內利預言之中。首先,以 賽亞自己的未婚妻在與先知成婚之前仍是個處女。其次,在天使預告馬利亞將成 爲耶穌之母的時候,馬利亞仍是童貞女(virgo intaca)依照馬太福音1:24-25 所 記,直至耶穌出生後,約瑟才與馬利亞有肉體關係。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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