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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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族長時代的遊牧生活及遠端旅行

亞伯拉罕在迦南時,亦常與哈蘭城的人保持聯絡,他遣使往拿鶴替以撒娶妻的事,便是一個明證,而後來雅各亦從那裡娶妻。馬里遺址的文獻記錄在主前二十世紀時的亞摩利人在哈蘭一帶非常活躍,很可能他們的活動與亞伯拉罕及其家人的遷徙正同時發生。亞伯拉罕及其子孫所過的生活方式,正是當時典形的游牧民族方式。

亞伯拉罕遷移的區域,北自示劍南至別是巴(Beersheba),均人口稀疏。巴勒斯坦考古學的研究和埃及的咒詛禱文(Execration texts of Egypt)印證當時情況確實如此,特別是主前廿二到十九世紀之間,也正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活著的時期。亞伯拉罕的旅程超過一千哩,自迦勒底人(Chaldees)的吾珥(Ur),直到迦南南部(創11:31-12:9)。許多考古學研究的文件,顯示像這樣的旅行,在當時是很平常的。

從馬里遺址的一些信件,看出其使者曾造訪巴勒斯坦的夏瑣(Hazor),一直到米所波大米南都,甚至以攔(Elam)。更早有加帕多家文件(Cappadocian Texts),出於小亞細亞(Asia Minor)的加尼斯(Kanesh),也談到赫人(Hittites)和亞述之間的廣泛貿易關係。亞述人的貿易殖民地處於赫人之間,在那兒亞述的貨物與當地的商品交換。更早一些,當亞甲時期(Akkadian),撒珥根一世(Sargon I)和他的孫子納拉姆辛(Naram-Sin),在米所波大米南部曾率領遠行軍至地中海洋,而且至少曾斷續地擁有一帝國,其版圖從那兒一直延伸到波斯中部。

以往學者認爲,遊牧生活方式可能屬於後期阿拉伯的那些騎駱駝的貝都因人,他們不停地搶掠那些已發展的定居人口,但這個不經明辨的觀點,必須作出修正。事實上,遊牧的流浪者,在半乾燥的草原區(耕地與沙漠之間),常與農村接觸,形成了一個雙層社會,其中有村民,也有遊牧者,互相依靠,一起組成部落社群。他們有時候在農耕群體定居下來,有時又隨著季節移往草原,按著那半乾燥草原區的雨量來尋找合適的牧場。而經常的衝突,並非發生在遊牧者與農村居民之間,而是自主的部落與已組織成的強大城邦之間的政治鬥爭。

族長的生活方式似乎反映了這種「雙重」社會。族長們在城市的地點安營(創12:6-9, 33: 18-20),甚至以異鄉客的身份住在某個城市內(創20:1及其下文)。他們亦從事各種農耕活動(創26:12-13);「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創13:12)。這兒提及圍繞羅得居所的眾城市,獲得考古學的引證,從族長時代所記載的城市,如多坍(Dothan)、示劍、伯特利(Bethel)和耶路撒冷(Jerusalem)等,以及死海附近的約但河谷地,在那時都確是存在的。相對地,以掃及雅各的工作(創25:27-34)亦反映出上述的雙重生活方式。但在那時,族長是牧羊人,他們領羊群遷移至較好的地區,例如,雅各住在希伯崙時,派約瑟去示劍探訪他的兄弟,卻發現他們移到北邊的多坍(創37:12-17)。馬里社會與以色列,均有相似的術語來形容部落的親屬關係及遊牧營居的情況。馬里泥版中的遊牧生活方式,與族長有很多共同點,符合主前二千紀早期的文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