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色列國於主前722年第二次被擄,這標誌著其滅亡,亦結束了這獨立國漫長而混亂不安的歷史(王下17:3-6)。聖經沒有記錄最後一位以色列王何細亞之死,但他似乎曾經嘗試改變其前任者的宗教政策,因為他的統治只受到有限度的指責(王下17:2)。
從宗教的角度來看,其滅亡是長久敬拜偶像的必然結局。雖然神藉著眾先知不斷警告他們,但他們仍長期拜偶像;他們的道德敗壞,放棄了自己在約中要承擔的責任,好像完全忘卻這約一般。那些被擄到亞述的以色列眾支派,逐漸被當地的異族所同化;久而久之,他們就在歷史上宣告消失,不復以單獨的種族存在於世,這就是以色列民族史上所謂的「丟失的十個支派」(The Lost Ten Tribes)。
從政治的角度來看,亞蘭的力量始終敵不過亞述那軍事機械式的和不斷的攻擊,而任何與亞蘭聯盟的國家,終不免與亞蘭有同一終局。
北國放棄了神權治理(theocratic)的目標,在毫無選擇的情形下,要參與政治聯盟,藉此來促進繁榮,增強勢力。但除了在耶羅波安二世的統治時期外,這個政策甚至沒有給以色列帶來些微的即時利益。結果,主前八世紀的眾先知,便被迫宣判神會藉著人來證實祂公義的本質,祂會使用外邦人為憤怒的杖,來懲罰那剛愎而拜偶像的以色列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