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米所波大米原始文字時期(Proto-literate Period)是徹頭徹尾的「灌溉文化」。示拿(Shinar)平原廣闊的低地均是由底格里斯河及幼發拉底河的泥層及細沙不斷堆積形成。這是一個仍在進行中的過程,這使某些原本在海岸邊沿的城市如吾珥等,現在均較為遠離波斯灣。唯有開鑿運河,把這些肥沃的沖積泥排到適當地方,並且築提以控制不斷發生的洪水,這才可以發展蘇美的農業,累積財富。這些工程頗為成功,主前四千紀的末期的南米所波大米人可以享受到種類繁多的糓物、果蔬,其中包括小麥、粟米、芝蔴、洋葱、豆莢、蜜棗、橄欖、葡萄、無花果。
好些擁有艾烏比時期特徵的小村落經已合併為城邦,但其為數不多。每個城邦均控制著周圍的土地,把自己獻給某個守護神,每個神祇均被尊為看不見的土地擁有者。神廟在社羣中佔有重要的地位,祭司是祂的僕人,受託負起照料這片土地的責任。在艾烏比時期,祭司已經藉著組織小型團體的勢力,進行灌溉及耕種,開始了一次都市革命。那時,廟宇是地方經濟的中心,而大祭司,或稱ensi,則被視為民事的總督,通常被稱為ishakku,或「佃農」。
這樣的安排正代表著族長領導的先進發展情況,它准許人以神權來統治國家,使祭司能團結起來,有效治理神的土地,並且監察人民生活的發展。因祭司負上這些職責,故需儲存紀錄及帳項,它們均存於廟宇檔案中,以備將來參考。考古學家相信,這種表達系統開創了文字的發展,它或許是艾烏比時期符號封印設計啟發而成。以力時期土層出土的泥板證實了以原始方法記錄事項也是廟宇祭司的部分管理職責。
城市與宗教神祠的關係是彼此依附的。對國家來說,城市是一個政治個體,而廟宇則提供了物質及宗教的原動力,使國家能發揮功能。王朝時期,某些城市有數間廟宇,每間均宣稱自己擁有某些土地,而部分土地由廟宇的人耕作,以供廟宇之用。廟宇除了起崇拜及宗教功能外,還發揮其他功能,因為它是整個社羣的倉庫及工場。祭司團的產生便是為了治理這發展中社羣的事務,並且協調城市內部及周圍所需的不同數量及類型的工作。堤壩及灌溉的水道均需不斷維修,於是,便需要將工作平均分配給社會的成員,並監督工人完成工程。廟宇每年均可獲得一定比例的農產品捐獻,根據王朝時期的泥板顯示,這倉庫存有種類繁多的土產穀物及其他產品,並且保存詳細的紀錄。廟宇似乎在城邦社會生活中扮演了調節的角色,故此,它對社羣生活的各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