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背景

> 統一與建國

大衛家事的動盪所引發出父子關係上與政治上的危機

正當大衛顯示他擴展希伯來王國的偉大才華時,卻在治理家庭的事上遭遇挫折。雖然當時他的兒子已遵從嫡長制度,長子賦有兄弟之首的地位,次子較長子佔次要地位,但在家庭中卻往往存有很多的鬥爭和不安。事情的起因是大衛長子暗嫩(Amnon)戀上了同父異母妹妹他瑪(Tamar),但卻對她始亂終棄。因此,他瑪的兄長押沙龍(Absalom)就殺了暗嫩,被迫逃往他的母家基述(Geshur)。

但是,若果早期的巴勒斯坦是受著女族長制的影響,那麼事情便不是那麼表面了。暗嫩姦污他瑪,不一定是肉慾所使,可能這是想奪取皇位的計劃。而他瑪的懇求(撒下13:13)亦顯示大衛可能會允許他與暗嫩的婚事,因為父系親屬的通婚在古代習俗有時是可以容許的。大衛成功建立和組織他的王國,卻不能適當規定皇位繼承權的問題,遂使家族在以色列的地位不能穩固。

另一件跟押沙龍叛變有關的,就是大衛犯了「赫人烏利亞事件」的罪(撒下第十一章)。這事表面上跟押沙龍叛變無關,可惜大衛這罪的兇殘程度、狡詐技倆、含義和嚴重性卻為繼後整個以色列歷史帶來了深遠的影響。大衛深深的懊悔,但事情已經發生;他內心知道死亡和許多其他的悲劇,都只是他那時種下的情慾與欺詐所收的部分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