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背景

> 統一與建國

所羅門的建築與經濟的急速擴展令以色列人長期支付稅項及服勞役

由於所羅門注重亞拉巴的礦產工業,結果使銅成為主要的出口貨品,而他擁有的專利亦保障他獲得相當可觀的利潤。似乎是因著近東貿易的激烈競爭,促使示巴女王(queen of Sheba)進行了一次長達一千二百哩的駱駝旅程。示巴女王來訪的目的可能冠以文化及學術交流為名,我們更有理由相信她這次探訪是為了發展貿易(王上10:1-13),其中包括商業條約及更重要的貿易區的劃分。因為所羅門既控制了商路,又在南方進行海上貿易,便在貿易方面對示巴人構成嚴重威脅,因為示巴是在阿拉伯的西南角,其優越的位置使她能夠支配這地區的香料貿易。女王的確不枉此行,但她可能要與所羅門攤分利益,正如其他的阿拉伯君王一樣(王上10:13-15)。

雖然在主前六世紀後的南阿拉伯(southern Arabia)的歷史記載中,女王的地位不顯著,但楔形文字文獻顯示特別在主前九至七世紀期間,南阿拉伯的部落聯盟多由女王統治;故此,我們可以有理由相信聖經的歷史記載是可靠的。

由於以色列經濟生活擴展,中央政府管理費用增加,使國家需要向人民徵收直接稅。其徵收形式包括强迫勞役(corvee或forced labor)、特別稅項、徵收通行貨幣或土產等。

由於所羅門擴大發展商業及建築工程的野心,强迫勞役導致迦南人的奴隸應付不來,他只得徵召以色列人。王上5:13起所記的事件很可能在王上9:15起的總結以後才發生。「服苦的」(王上5:13的“mas”),與服役期較長的「服苦的奴僕」(王上9:21的“mas obed”),嚴格來說可能有所分別。强迫勞役通常是以一萬人為單位,這群人要在礦場、森林或城市中服役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