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外,有學者指出尼8:9和尼12:26曾記載「省長尼希米」與「祭司文士以斯拉」同時出現,若二人相差半個世紀之久,就不可能在同一個場合出現。支持「尼希米居先說法」認為這兩句經節的「省長尼希米」是手抄者後來加入,因為文士以斯拉遠在尼希米時代後才宣讀律法;而且省去「省長尼希米」不會影響上下文的意思。
亦有支持者認為拉7:7本是「亞達薛西王第三十七年」,漏抄了「三十」這數字;文士以斯拉的到達年份應該推後到主前428年,這是尼希米第二次出任省長的時期(William Sanford LaSor, Old Testament Survey, 1989年,頁651;參 J. Bright, A History of Israel, 3rd ed., 1981年,頁391-402)。
另一個說法,有學者認為《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的作者將亞達薛西一世(統治期約主前465-425年) 和二世(統治期約主前404-359年)混淆了(這說法是要支持尼希米居先的理論,認為拉第四章的「亞達薛西」其實是亞達薛西二世)。對於這看法,反對的理由是,即使遲至主前330年的作者,也不可能將二者的先後弄錯。
現有的考古學資料縱然較爲片面和零碎,但亦支持「以斯拉居先說法」的可靠性。在達利葉窪低(Wadi Daliyeh;另譯作「達利耶窪低」)發現的撒瑪利亞蒲草卷(Samaria papyri),讓我們可以將撒瑪利亞的省長次序,由先知尼希米時代的和倫人參巴拉排列至主前332年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統治期約主前336-323年)的時代。
先知尼希米逐出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尼13:28);從前曾發現猶太史學家約瑟夫也記載了相似的故事,故事的時代背景是參巴拉三世(Sanballat III)在任期間,即與亞歷山大同時代;但是,這份撒瑪利亞蒲草卷,卻證實兩個是獨立的故事,不能混爲一談。
另外,考古學家在埃及三角洲東北發現一隻銀碗,上面刻有 「基達王基森之子桂奴」(Qaynu son of Gasm king of Qedar),時代應不會在主前400年之後,因此,阿拉伯人基善(Geshem/ Gashmu the Arab;參巴拉的同黨;尼2:19, 6:1-6),應是主前第五世紀上半葉的人物。
若文士以斯拉確實在主前398年來到耶路撒冷,與作者同時代的一些人必會記得他,並且許多人必會從其父母口中認識以斯拉。反之,沒有人會記得先知尼希米。因此,作者斷不會意外地將文士以斯拉放在先知尼希米之前,亦從來沒有人對他為何故意這樣做提出任何的解釋。(見 J. Stafford Wright, The Date of Ezra's Coming to Jerusalem, 1958; H. H. Rowley, The Chronological Order of Ezra and Nehemiah' in The Servant of the Lord and Other Essays, 1952,頁129起。)
無論如何,考古學至今仍未能在這複雜的年份問題上,提供特別有用的意見;還有許多其他的見解,都難獲得一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