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背景

> 族長與異族

努斯年代之族長文獻及舊約聖經記載有關繼納的制度

在努斯遺址的檔案庫裡,芝維亞(Chiera)和其他學者所發現的泥版,為當代的社會及文化背景保存了很好的紀錄,刷新了學者對早期有關以色列眾列祖的知識。雖然從這裡所得的紀錄有些是律法性文件,但絕大部分的卻是個人的秘密檔案。因此,很多文件是與繼納有關,這是努斯的社會制度。因為努斯的法律禁止土地直接買賣,故此項交易便習慣地以繼納為名而進行。奴隸的買賣亦常假以繼納為名而進行,看似一個人常常為多過一對夫婦繼納為奴。雖然如此,在努斯亦常有真正的收養孩童事件,過繼的養子因此而獲贈家業,當然在有生之年亦應盡孝道。如果養父母在領養後誕下兒女時,養子在法律的要求下,必須退讓繼承權給那親嫡系的兒子。

這種情形亦發生在亞伯拉罕收納其僕人以利以謝(Eliezer)為其指定的產業繼承者(創15:2及其下)一事上,亞伯拉罕的做法極可能是與當時那地區的習俗有關。以僕人來繼承產業,並非永久的決定,因神曾宣告亞伯拉罕的僕人將不能繼承他的家業,因為他會有自己親生的兒子成為後嗣並為他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