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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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長時代的異教信仰突顯舊約聖經中以色列民真實和獨有的信仰

我們不可能把整卷《創世記》整理出族長宗教信仰的全貌。不過,我們有足夠資料來作一概括的描述,並找出他們的宗教在文化上的脈絡,因爲有關族長時代的歷史及文化背景,近期已有新的發現。

聖經清楚指出,亞伯拉罕的祖先留下了多神的傳統。書24:2這樣說:「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參 書24:14;創31:19-35,31:53,35:2)聖經在創12:1-3強調神呼召亞伯拉罕,是神對人類生活簇新的介入點。雖然亞伯拉罕仍在當日的家族文化中生活,但當他離開吾珥,便是與過去的多神宗教斷絕關係,專心一意委身於那一位親自向他顯現的上主。族長所信的神向他們顯現、與他們親近,並賜下應許給他們(創12:1-3,15:1-6, 15:18,28:11-15)。每一個族長都選擇這位神成爲他的家族之神,並以一獨特的名字稱呼他,表示他的神與他有密切的個人聯繫:「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及雅各的神」(參 創24:12,28:13,31:42,31:53;出3:6)。從「你(或我)父的神」的名號可以看出這種神與個人的密切關係(參 創26:24,31:42,31:53,32:9,49:25;出3:6)。

創31:36-55,雅各以亞伯拉罕的神及以撒所敬畏的神來起誓,而拉班則以拿鶴的神起誓,可見神爲族長家族的守護神。這名詞在每種文獻均有類似的平行,如加帕多家及馬里泥版,及早期教會的阿拉伯和亞蘭文件。這位家族之神祝福族長(創12:1-3,26:3-4),又賜下迦南地及無數子孫的應許(創12:2-7,13:14-17,15:4-5,15:18,26:3-4,28:13-14)。他保護、拯救(創19:29),族長可以稱呼他、向他祈求(創18:22-33);他責罰惡行(創38:17),也關心義人(創18:25)。

神建立及肯定這個關係的途徑,就是立約。神首先與亞伯拉罕立約(創十五),以莊嚴神秘的禮儀作爲印記(創15:7-21);他以切成一半的動物、火把、冒煙的爐起誓,這些「不吉利」的象徵,借用了一些像魔術的儀式。神在這裏代表性地把自己放在咒詛的限制之內,倘若他不履行應許,咒詛便會生效。這代表神是一個與人關聯的神,他的本性與人聯繫起來;對比迦南神祇——基本上是與地點聯繫的,因此,更顯出耶和華的獨特之處。

至於族長的信仰是否能稱爲一神主義,就是一種舊約思想以外的辯論了。族長所理解的神是一位神;以撒崇拜他父親的神(創26:23及其下),雅各也如此(創31:5,31:42,31:53)。此觀念代代相傳。這位神是獨特的,無同等的朋友或伴侶,所以雅各一家把米所波大米帶來的神摒棄(創35:2)。族長信仰所肯定的(一神),比他們否定(別神的存在)的更爲清楚,也許爲此,羅列(H.H.Rowey)稱之爲「實用的一神主義」。

有關族長的宗教生活和崇拜經文說得很少。他們的禱告通常以近東的方式進行(創17:3, 24:52);他們築壇獻祭(創12:7,22:13,31:54),但沒有特定的地點和「官方」祭司;崇拜不算是精心設計的禮儀,又可算爲神與人的交往。所以,在外表來看,族長宗教與同時代的宗教分別不大,但他們對神的瞭解,及神與人之間的個人關係,才是與別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