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可以說,自從十九世紀末威爾浩生(J. Wellhausen)的日子以來,學術界大體上出現了一種明顯的改變。威爾浩生主張:我們從聖經記載無法得知族長的歷史資料,族長的記載只反映了多年以後記錄這些故事的作者們的時代背景。他這種主張並未被人完全遺忘,日後湯普森(T.L. Thompson)(1974)和范思坦(J. Van Seters)(1975)又重彈舊調。范思坦質疑《創世記》的故事取材自口述傳統,傾向貶低口述傳統的影響力。他辯稱令人不可能明確地鑑定族長記載中的人名、地方、民族,和習俗。他無法在世界歷史中找到可安置族長們的具體位置,並且堅信考古學在闡明族長的背景這方面的貢獻(假如有的話)很小。他也特別指出那些所謂不符時代的事物,像《創世記》所提到的駱駝和非利士人。這樣,他質疑學者尋索族長記載與主前二千紀時期資料類似之處的整個做法,反而認為那些傳統大都是由一個後期(包括被擄時期)的社團或宗教團體所模造,且是為了他們而造的。在他看來,當我們研討《創世記》的記載時,必須優先考慮這後期的創作活動。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以及立約等主題,都被記載族長事蹟的作者們用來支持王國的王朝意識,但這些主題全屬族長時代以後的杜撰。湯普森的主張大體上很接近范思坦的路線,但在處理手法的細節上有分別。這兩位作家備受嚴厲的批評。其他近代的作家如阿特(A. Alt)和諾思(M. Noth)也懷疑族長記載的歷史價值,不過二人似乎承認,一些有歷史價值的傳統元素,很可能從較早期流傳了下來。
我們可以同意,近日有一代學者們對於族長記載的幾方面曾作了一些言過其實的主張。但如果完全否定這些故事含有任何歷史價值的話,這也是過激的反應。即使我們承認它們是文學兼神學的文件,是作者把過去多個世紀流傳下來的傳統編寫而成的,我們卻沒有充分理由否定它們包含許多古代的和歷史的材料。應許和立約這兩個神學概念在故事記載中的重要地位,本身就足以說明族長們不僅是文學的杜撰而已。
許多歷史方面的問題至今懸而未決。我們不可能確定年代,我們也不可能根據一個與族長同時代的社會而為族長社會以及其習俗下個精確的定義。但今日大多數學者都有別於較早時的一些學者,傾向對族長記載的歷史價值更為尊重。目前最明智的做法是等待各方面進一步的證據。更多的研究應促使學者更準確地結合聖經內和聖經以外的資料。而目前神學上重要的教義,如立約、揀選、信心、順服、應許,仍然無損其清晰明確的觀念。它們是以色列許多世紀以來的信仰基礎,並且在基督徒的信仰中也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姑勿論今日的作家對《創世記》故事的歷史性持有如何歧異的見解,他們甚少會不同意這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