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背景

> 近東與舊約

活在古代近東文化中的神的選民

毫無疑問,舊約的前部分資料大都很古老。創世記內洪水前後的生活記錄很可能就是在事發當時或接近同時已記下的,這些資料看似大都從米所波大米處產生,然後由發源地帶進來,藉舊約族長遷徙時,帶到迦南地。約瑟的記載,與當時古埃及的歷史年代(即喜克索人(Hyksos)法老王由主前1720至主前1570年之統治期間相合。

再者,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都反映出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期的曠野環境狀況。曾被引用過但已失傳的文字記錄資料,在約書亞記曾提及的《雅煞珥書》(Book of Jashar),民數記也提及過《耶和華的戰記》(Book of the Wars of the Lord)。希伯來人歷史家編書之目的及選擇原則,可見於他們編纂列王紀及歷代志時小心處理手上資料的態度。因為我們較以往能清楚認識他們的寫作原則、方法及態度,所以他們的作品在歷史方面是可靠和值得信任的。

古代近東文學範圍之廣,反映於舊約的故事、詩歌、箴言、先知言詞及詩選、以及大事記年表中。事實上,舊約寫作忠實反映當時的文學背景,因此我們可以更證明舊約當時的寫作活動是整個近東文學和人民活動的縮影。但二者之間一分別之處,就是舊約牽涉到作者的屬靈氣質。而其他鄰國的文士作家是在一個多神化的背景中生活及寫作的,以色列的作者都是持一神觀的,他們只崇拜一神,也否定了當時流行的看法,就是將外邦人敬拜的木像及石像都當作神來敬拜。

況且,以色列人身為神的選民,其職責就是向鄰國見證這獨一真神的倫理原則、本性及神在世人身上的旨意。以色列人從未達到這福音的目標,但這並不能消除神與他們立約交付與他們的工作之重要性。最後,舊約時代中大部分的先知發覺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對內的,是去提醒以色列人他們的職責及對於他們的要求;從被擄前的先知言論中可見,以色列人的努力從開始就常存有偏差,其後他們因受到罪的懲罰,被擄到外邦之地,才開始嘗試負起這屬靈的責任,但他們的見證大部分是消極的,從沒有去嘗試使其他鄰國悔改歸向敬拜這獨一的真神。希伯來歷史這段長時期的記載,忠實反映當時神的僕人在以色列人生活的不同世代中,推廣西乃之約理想的種種困難,同時,他們也清楚顯示神給與以色列族長及他們繼承人的神聖啟示的獨特之處。

關鍵詞:近東 / 耶和華的戰記 / 雅煞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