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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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聖經的加低斯巴尼亞的位置

以色列人在以旬.迦別短暫停留後,就進到尋的曠野(Wilderness of Zin)的加低斯巴尼亞(Kadesh-Barnea)(民33:36)。加低斯(Kadesh)正確位置無法確定,而武利爵士(Sir Leonard Woolley)在尋的曠野探險後,相信一般認為加低斯即暗區斯(‘Ain Qudeis)的推測是不足信的。他較贊成加低斯是在暗區斯西北的歌斯米(Kossaima)平原,因那裡土壤肥沃,足以養活游牧部落的人口一段時間。這暗區民(‘Ain Qudeirat)事實上比暗區斯多相當數量的植物和水泉,所以加低斯巴尼亞位於這裡,似是較理想。以色列人很可能在長期逗留的期間,使用所有當地的水泉。毫無疑問,最主要的水泉是在暗區民的。無疑暗區民和暗區斯的位置都與《民數記》記載的地形非常吻合。

加低斯巴尼亞也是數條貿易路線的交匯點,當日被差往希伯崙(Hebron)查探迦南邊境的探子,他們很可能就是沿著其中一條貿易路線而行,希望在南面進攻(民13:17-25)。雖然以實各谷(Valley of Eshcol)美味的提子證明土地有豐饒的出產(民13:23-24),以色列人卻被那些身型魁梧的居民嚇怕,不敢進攻;但有兩個人,迦勒(Caleb)與約書亞堅持不論多麽困難,神一定使他們勝利,要求百姓不要違抗神而不進迦南地(民13:30, 14:6-9)。可是百姓不相信,並威脅要殺他們二人,結果神發怒要毀滅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在何珥瑪(Hormah)被擊敗(申1:43-46;民14:45)。雖然現在由於摩西的禱告,懲罰已稍爲溫和,但他說整個國家不能進入那地,要留在曠野四十年,以探子偵察的時間一天抵一年;所有以色列人當中,廿歲及廿歲以上(因要對叛變的決定負責任),都要死在曠野,無法進入應許之地,只有迦勒和約書亞除外(民14: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