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撒拉死於希伯崙時,亞伯拉罕與赫人以弗崙商議,從他們手中買了麥比拉洞,將撒拉葬在那裡。整個交易的過程與後來於巴比倫和亞述發現的約書相仿,評定銀子作為地價的方式亦是根據當時米所波大米流行風俗而行。在很多世紀過後,錢幣的使用才在歷史出現。
在波亞茲科(Boghazkoy)發現赫人法典,讓人更了解亞伯拉罕買麥比拉洞的事。根據赫人的律例,一個人從另一個人購買完整的土地所有權時,在取得地契後,須向原地主履行未指定的義務,但如購買者只買地產的一部分,那麼買方就不須履行法典上有關這事的條文。從《創世記》的記述中,雖然看見亞伯拉罕和以弗崙整個交易程序都表現得很有禮貌,明顯可見亞伯拉罕正極力避免去履行這些法律義務,而以弗崙卻很想按當時的法律而行(創23:10-16)。文中提及樹木的數目,這事也正與當時赫人的律例一樣,按規矩每一棵長在出售的土地上的樹木都被列入合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