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道護教‏ > 基要衛道

> 上帝的存在和啟示

上帝的啟示,可分為那兩種?

上帝的啟示,可分兩種:其一爲普通啟示,其二爲特殊啟示。

首論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加爾文說,人類認識上帝,乃是一種自然的秉賦;人類由於自然的本能,都有若干對神的認識和槪念。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容推諉的道理。普通啟示的目的,乃是在使一般世人,知道有上帝,使其無可推諉,從而尋求上帝。普通啟示,有許多方式,茲分論之:

次論特殊啟示(Special Revelation)──普通啟示,其對象爲一般世人,其目的乃在使一般世人知有上帝,使其無可推諉,從而尋求上帝。但僅藉普通啟示,終難得到充分的亮光,不能認識正確的道路。普通啟示,其一,祇能使一般世人得到關於上帝摸糊的知識,而不能絕對無誤的認識三一眞神。『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旣不認識上帝』(林前一21),甚至最著名的哲學家也不免有謬見。其二,無法使人認識罪惡的眞義。世俗的宗敎,祇講人生痛苦,忽畧人類罪惡問題;即談罪惡,其涵義也和聖經不同,故其一切說敎與修持,不能根本解救世人之苦難,除去世人之罪孽,作爲世人得救的憑藉。其三,根本昧於上帝偉太奇妙的救恩,不能認識獨一得救的道路,甚至惑於「道並行不悖」之說,以爲萬敎可以殊途同歸,會通合一,結果自趨沉淪,同歸於盡(箴十四12),以是必賴上帝的「特殊啟示」。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