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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的啟示如何見證上帝默示的實質?

我們已從敎父的見證,舊約和新約的昭示,分别證明聖經是上帝的默示;但是我們不能以此爲止境,還要更進一步,探究主耶穌基督對於聖經和默示的態度,及其對我們的啟示。

一、主耶穌的奧秘位格與神性──主耶穌是道,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發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眞理。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參閱約一1-18)。『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眞像』 (來一3),祂親口說:『我與父(天父上帝)原爲一』;又說:『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約十30;十四10);祂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祂是眞神,又是眞人,這乃是偉大敬虔的奧秘。

當主耶穌在世的時候,猶太人的聖經,已經流傳,其內容正和我們的一樣,主耶穌對於聖經和默示的意見,實在是最有權威的見證,因爲祂的話,就是上帝的話,試聽祂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約十四10)易言之,如果主耶穌說,聖經是上帝的默示,上帝的聖言,那便是上帝親自承認,聖經就是上帝自己說的話,那便使任何聖經學者,任何世上的辯士,對聖經的批評攻擊,都應抱愧蒙羞,啞口無言,退避三舍,因爲主耶穌就是上帝!

二、主耶穌對舊約權威的重視──當主耶穌受試探的時候,祂應戰的兵器,便是聖經。例如,主耶穌受洗以後,在曠野受魔鬼的試探,祂的戰術,便是引證神的話,祂三次答覆,都不爭辯,一則曰:『經上記着說……』;再則曰『經上又記着說……』;則曰:『魔鬼退去罷,因爲經上記着說……』(太四1-11),因爲祂深信經上所記的,是上帝的話,是有權威的, 是無誤的,是無敵的。

又如,法利賽人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耶穌也是用同樣的戰術,同樣的兵器,不與論辯,僅用聖經回答他們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太十九 3-5 )這裏所引的經文,乃是記在創世記第一第二章,主耶穌深信那是上帝的話,認爲沒有爭辯的餘地,所以斷然下結論說:『旣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

又如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有幾個去問祂關於此事。主耶穌便引出埃及記上帝對摩西的談話,答覆他們,使他們敬服,以後不敢再問祂甚麼。『耶穌說,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裏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爲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旣是復活的人,就爲上帝的兒子。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荆棘篇上稱主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就指示明白了。上帝原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因爲在祂那裏,都是活的。有幾個文士說,夫子,祢說得好。以後他們不敢再問祂甚麼』。(路二十27-40)

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主耶穌所用的比喩中,我們也可看到主耶穌對於舊約權威的重視。 那在火燄裏受苦的財主,呼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到他父家去警告他的弟兄趕快悔改,免得將來在陰間受苦。亞伯拉罕回答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那財主又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十六27-31)這一個比喩,使我們得到兩個啟示:(1)一爲注重目見──以爲如果拉撒路從死裏復活,去勸他弟兄,必能悔改;(2)一爲相信聖經──摩西和先知,整部舊約,就是神的信息,不必再派拉撒路去勸吿;神藉摩西和先知所說的話,乃是更大的神蹟,如果不聽從上帝所傳的信息,則更難聽從一個人的信息。聖經乃是上帝親筆所題的字,每一頁都見到上帝的形像。拉撒路乃是一個人,一個傳達信息的信差;聖經乃代表信差的主人,代表創造天地萬物的造物主,代表上帝。二者相差,何啻天壤,如果不信上帝的話,人的話更將無效。主耶穌這個比喩給我們的啟示,就是祂相信聖經乃是上帝的話。

三、主耶穌對律法史實的重視──一般人以爲主耶穌的登山寶訓,含有輕視律法之憙,實屬大誤。因爲主耶穌明明宣稱:『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並且强調:『我實實在在吿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7-18)律法雖是藉着摩西傳的,恩典雖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 ,但主耶穌並未因恩典而廢律法。實乃因爲『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而得不着律法的義』(羅九31);『律法旣因肉體輭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爲罪身的形 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3、4)。這乃是因爲上帝豐富的憐憫,因祂的大恩大愛(弗二4),『因基督 一次爲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旣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二24)。這非但沒有廢掉律法,而乃由祂出了重價,爲我們成全律法,使我們靠着祂的恩功,可以因信稱義。

舊約裏許多先知的豫言和歷史的事實,乃是指着耶穌寫的,很多理性主義者,不信舊約裏面許多重大事蹟,把他們當作神話、寓言或是抽象詩;但主耶穌都信以爲眞,而且認爲是指着祂自己寫的。例如約拿三日三夜在魚腹之中,乃是預表祂第三天復活的神蹟,且信爲確鑿的史實。『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祢顯個神蹟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外,再沒有别的神蹟,給他們看。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爲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太十二38-41)這乃是主耶穌相信聖經所記的史實,不但確鑿無疑,並且用它來暗示祂要在第三天從死裏復活,祂要戰勝世界、魔鬼、罪惡和死亡的權勢。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