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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批判佛教關於人生的「四聖諦」、「五蘊」、「因果律」及「湼槃」之說?

一、人生的意義──照佛教的所謂「四聖諦」,其第一諦,便是「苦諦」。佛家認爲迷界之果報皆苦,人生苦多樂少;生、老、病、死,時時刻刻,倶不離苦,無不爲「無常」所變遷。憂悲是苦,怨憎是苦,恩愛別離是苦,所求不得是苦。人之一生,由於「無明」不滅,受了貪(raga),瞋(dosa),癡(moha)三毒的迷惑捆綁,遂陷於煩惱痛苦之中。解脫之道,便當徹悟人生之空苦,進入湼槃,灰身滅智。世界乃一幻影,本來便無一物,所謂存在,都是「無常」;生即是滅,當歸於滅;倘能轉迷成悟,便能解脫煩惱。

佛教這種道理,不僅絕對謬妄,而且異常危險。一則人類痛苦之由來,不是慾望,乃爲罪惡。慾望本身並不是惡;只是慾望違反神的旨意,方才是惡。人類始祖,在伊甸樂園,與神同在,本來是在極樂的境界;因爲受了魔鬼的試探,悖逆了神的旨意,遂一失足成千古恨,受了敗壞的轄制,服在虛空之下,失去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歎息勞苦,直到如今(參創二章,三章;羅八18-23)。所以要想脫離煩惱痛苦,正本淸源,應當悔改;順服神的旨意,皈依救主,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洗淨罪惡。所謂聖四諦(四真理),僅是指出病症,並非對症良藥;僅想擺脫煩惱,並非有效救法。『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 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羅八22);但我們卻復知佛所不知的得救的法門,『受造之物』要『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1)。因爲我們的救主,被掛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爲我們的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爲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參彼前二24,三18)。那爲萬物所屬,爲萬物所本的,我們救恩的元帥,爲萬人嘗了死味,爲我們受苦,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裏去(參來二10),使我們得享永遠的福樂。只有那些不肯悔改的罪人,以及誤入歧途的佛教徒,才要「灰身滅智」,永遠滅亡。所謂「四聖諦」,根本不是真理,乃是一種悲慘的,極端的虛無主義。他們所謂解脫,等於靈魂的自殺!

二、人生的本質──除了「四諦」以外,佛教還有「五蘊」之說。根據此說,所謂人生,乃爲「五蘊」──色(Rupa),受(Vedena),想(Sanna),行(Sankar),識(Vijnana)──的集成,而其中沒有一樣是靈魂,僅爲物質的和心理的兩種要素。人身乃在時刻變易之中,每兩秒鐘,即已不同;如同一枝臘燭, 一面燃燒,便在一面消滅。所以, 一個人,僅僅是一個名相(Nama-rupa) ,好比一張椅, 一部車,由各種材料造成,照其形「相」,分別命「名」。此種人生觀,乃和法國唯物主義者拉美脫理(La Mettrie)的「機器人」的思想一樣,佛教乃爲一種唯物主義。於此可見,照佛陀之說,不但沒有上帝,而且沒有靈魂。但是千千萬萬在遠東的佛教徒,卻大反佛說,信有靈魂,希望死後,往生西天。準斯而論,佛教徒所信奉的,又和佛陀的教訓,大相衝突,是又可證佛教不是救世的真道。

三、人生的究竟──照佛教的「因果律」,認爲『人天福乘,不離因果』。一人前世的業力,會決定來世的品質,地位,景況和命運;一人身心所見所覺的,轉眼便會消逝,但其所作,所言,所思的,仍要留存。因此復倡「三世流轉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認爲解脫之道,唯求脫離迷津,以造「淨業」。可是,照他們的學說,人既沒有靈魂,他前生所作,所言,所思的,何以能存留,而且還會影響來世,此乃是他們不能自圓其說的難題;而佛徒卻存而不論,視爲無法解答之謎。況且報應在主,並非在人,更非自然因果作用;他們既否認上帝的存在,則所謂「因果律」,並無立法者,僅爲他 們虛空的妄想。而所謂「淨業」,在神之前『都像汚穢的衣服』(賽六四6 ) ;只有悔改皈主, 靠主寶血,洗淨罪汚,方能真造「淨業」。

其次關於人生究竟的重大教義,必須加以檢討的,便是「湼槃」(Nirvana),此乃佛教之精義。但是何謂「湼槃」,他們卻有不同的解釋,自相矛盾,沒有定論。照字義來講,「湼槃」乃爲滅絕;但另有些人卻說,此乃僅指「貪」「瞋」「癡」三種愁火的滅絕,事實上乃爲最大的福樂。可惜佛陀對於這有關佛教精義的問題,卻並無確切的指示。當他最親密的門徒阿難陀(Ananda)私下問他說,爲甚麼那些來訪問你的,提請你解答這個問題,你都不加明白確切的答覆呢?佛陀說,如果我說有「我」的存在,那便支持永存派;倘使我說沒有「我」的存在,那便支持滅絕說。據巴利文權威學者歐登培氏說:『佛陀對於這個問題雖未作明確解答,惟察其本意,實乃說「湼槃」就是滅絕;他所以不加明言,乃恐心志輭弱的人,會因此沮喪』。但是此乃佛教的中心教義,倘無確解,則佛教徒如何獲得其信仰的基礎呢?

在中國,許多相信大乘佛法的,乃用道家哲學來詮釋「湼槃」,認爲進入「湼槃」,等於道家的「歸根復命」(道德經第十六章)。據賴託雷氏考證,大乘佛法和基督聖道很多相似之處,因印度西北部早就聽到福音,乃是受宣教士的影響。正統的小乘以「湼槃」爲永滅(灰身滅智,油乾燈盡),殊易令人沮喪;故大乘佛法,以「湼槃」視爲「永樂」,但此非「湼槃」一字的原義。「湼槃」非中文,乃爲譯音;原義乃是「吹滅」,倘視爲「永樂」,等於顚倒黑白,顯證佛說之妄!他們因此借用基督教義,無異表示其內心,實乃厭棄佛法,此又可反證佛教之失敗。關於這個問題,容於下文「末世論」再加申論。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宗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