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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批判佛教倫理制度的基礎,內容,動機與果效?

很多世界著名的宗教學家,對於佛教的倫理觀,過分推崇,估價失當。例如慕勒特引法蘭西學院拉班萊(M. Labanlaye)的話說:『佛教的倫理觀,不藉神的啓示,其意境之高,竟能接近真理,此誠令人難以理解』。還有一位學者谷本氏(Köppen)則以之與摩西的十誡相比,說:『外邦的宗教,不由啟示,而僅運用人的智慧和理性,竟幾能達到神示的程度』,他甚至說佛教乃比基督教更爲高超。這種見解,乃適足自證其不知佛教之本質,尤證其尙未蒙真神的光照。茲就佛教倫理制度的基礎,內容,動機與果效四點,加以批判。

一、就其基礎說──佛陀既否認上帝的存在,則其道德律,乃無立法者;而其想建立的公義的國度,將無統治的君王;其倫理制度,也無實施的權威。其次,他們復不信人有靈魂,因此在他們的戒律裏面,爲要除去慾念,脫離煩惱,無論想活在世上,或住在天堂,都算是罪,因爲一切慾念,乃是煩惱之源。但是人生在世,乃有神聖的使命,倘僅爲求脫離煩惱,便不負其人之爲人的責任,不對上帝和人類負責,則其倫理道德的制度,便根本沒有價値,則『根基若毁壞,義人還能作甚麼呢』(詩十一3)。其結果必成爲道德的虛無主義,悲慘的厭世主義, 放浪的無神主義,而陷於混亂,沒有生氣。唐儒韓愈,痛惑佛教來華以後,「亂亡相繼,祚運不長」,以是上書君王,反對佛教!

二、就其內容說──佛教的倫理制度,乃以所謂「四聖諦」爲基準,則其所謂善,唯有無神主義和厭世主義,勢將令全人類以進入「湼槃」(永遠滅絕)爲人生崇髙的目標,則人類只有永遠的悲哀,絕無榮耀的盼望。且其整個的法典,乃和一切外邦制度一樣,其所涉的範圍, 僅爲人與人的關係,而無人和神的關係;即就人與人的關係而論,亦仍不能和摩西的第二法版相比。例如,其第一條誡命不可殺生,連殺死一隻蚊蟲亦屬禁忌;復把執行死刑,與殺生並論,勢將放任兇殺,殘害良善。復次,他們把「食不過時」,「不坐高廣牀」,和不妄語,不劫盗,等量齊觀,不分輕重,是乃僅具『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他們的「圓覺經」,且以『天堂地獄,皆是淨土』。此不僅失去是非善惡的嚴格標準,且根本無視上帝的聖潔公義,實爲一種極端的道德相對主義(Moral Relativism)。無怪禪宗的禪師被國人稱爲「魔王」。

三、就其動機說──佛教的所謂「八正道」,其動機和目的,無非爲求脫離煩惱。他們以煩惱爲萬惡之首,而漠視罪;僅求免除自己的痛苦,而非追求聖潔與公義。他們的倫理觀,乃爲消極的,個人的,反社會的。遵守誡律,僅爲一種手段;易言之,德行不是最高的目標,乃爲達到目的之手段。照他們的「苦諦」,恩愛別離,爲苦之一。怨憎固苦,恩愛亦苦,愛之所至,便生執着,執着便生煩惱。因此甚至教人不要愛人。因爲越是心愛的,到了生離死別之時,其痛苦亦是越重。爲求自己的快樂,因此便不講恩愛,此乃完全自私。他們戒殺放生,亦爲自己消災積德,於是吃常素,不打死蚊蟲,反對死刑,反對戰爭,甚至漠視正義,反對聖經裏地獄之說,以爲上帝不仁;殊不知救主代死十架,乃救世人出死入生,免受地獄之苦。

四、就其果效說──佛教勉人「諸惡莫作,衆善奉行」;但不知事實上『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爲立志爲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8、19)。若不靠神的恩典,聖靈的大能,一切良法美意,倫理制度,均爲徒託空言,紙上具文。此乃一切外邦宗教哲學之缺陷,佛教亦不能例外,此可用許多事實來證明:

1. 他們雖以崇拜偶像爲愚妄,但事實上,在佛教國家,愚夫愚婦,多拜偶像。

2. 他們雖亦教人不可姦淫,且以獨身守貞,乃爲得救的法門;但事實上許多佛教徒卻明知故犯,納妾多妻,不以爲怪。

3. 他們雖教人不妄語,但卻口是心非,甚至佛經亦多虛妄,此已於本章上文,詳加論列。

4. 照戴德生時代的艾德金博士(Dr. Edkin)多年在中國傳道實際的經驗來看,佛教對中國人民,並未造就他們的德性,只是使他們更加迷信。許多和尙,乃爲中國人民譏評的對象。

5. 聖約翰大學的校長薛萊斯基主教(Bishop Schereschewsky)作見證說:『我研究佛經,凡二十年,重要經典,均加窮究精讀;並且周遊中國,及蒙古西藏,訪問許多佛教的法師和尙,和他們詳談,我又考察各地寺院;我深深了解並且堅信,佛教乃是人類宗教中最虛妄,最迷信,最拜偶像的宗教。

6. 佛教以塵世爲惡,從而視一切正當高尙的職業,都是進入湼槃的障礙。甚且以爲真正的佛徒應當鄙棄知識學問。這種觀念,顯爲國家民族科學文化進步的障礙。中國民族文化,自佛教發展以後,便日趨沒落,在唐朝時候,韓愈即曾大聲疾呼,上表君王,反對佛教。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宗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