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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麽說佛教與印度教名異而實同?

世人都以爲佛教是改革印度教(婆羅門教)的新教,許多學者也附和此見,從而人云亦云,習非成是,大家都誤以爲佛教是印度革新的宗教。甚至印度教的權威學者莫尼威廉爵士(Sir Monior-Williams)也推崇佛陀乃是拯救印度人擺脫祭司制度和階級制度(Caste System)的改造者。但是,事實勝於雄辯,無論從佛教哲學和歷史事實來看,都可證明佛教和印度教,乃是「換湯不換藥」,名異而實同,乃是印度教的僞裝。茲分五點,加以證明:

一、從阿育王命令證明;──主前第三世紀的阿育王(King Asoka),其地位如同羅馬的君士坦丁王(Constantine),他强調印度教和佛教,應互相尊重,彼此相忍,不可敵視。他在其頒佈的命令中說:『各教派的名稱和事工,儘可加增,但是倘使各派唯我獨尊,……結果乃自己招損。因此大家應以圑結統一爲上策,應當彼此學習,彼此推崇。』於是阿育王便把婆羅門僧侶,佛教和尙聯合起來,鼓勵他的臣民彼此真誠相愛。

二、從佛教的經典證明──佛經裏說:『一個真婆羅門僧侶(Brahman),和真比丘,便應降服其心,甯靜克己,貞潔自守。勿道人短』。於此將婆羅門僧侶與比丘並稱,乃有尊敬之意,可見沒有敵對之心。

三、從兩教的學者證明──許多權威學者,也有同樣意見,例如慕勒說:『從各個方面來看,很多佛教徒乃是僞裝的印度教徒』。戴維茲(Rhys Davids)說:『瞿曇(Gotama,乃爲釋迦之姓),乃生於印度,長於印度,住在印度,死在印度,乃是一個典型的印度人。他的志向乃在推進並加强印度教,絕非消滅印度教;……他許多重要門徒,乃是婆羅門僧侶,而且尊重他們如同羅漢』。甚至上述之莫尼威廉爵士,雖稱佛陀爲改造者,也說:『佛教乃源自印度教,故二者頗多相似之處,二者乃相得益彰。……唐代玄裝赴印之時,印度教和佛教,並駕齊驅,相處無間,在印度若干區域,容或在某一時期,曾彼此逼害,最後仍歸和合,佛教仍回頭,納入婆羅門教系統之內』。故自印度教復興更新以後,佛教便納入印度教內,在印度消逝,而在中日和南洋發展。

四、從兩教的哲學證明──據宗教學者崑能氏(A. Kuenen)深入研究的結果,發現對婆羅門教和佛教,認識越深,便越見兩者的內心,實有密切的關係。質言之,從最深的基礎來看,兩教乃是合一的。在佛教尙未興起之前,婆羅門教便已指出得救的法門,乃是要去「無明」,除情慾,才能去煩惱,脫輪迴。照歐登培氏(Hermann Oldenberg)的意見,『婆羅門教和佛教數千年來,都倡果報說(Doctrine of Karma),認爲「業力」乃是決定來世的主要因素。觀此兩教的基本思想乃是相同的。其次,兩教都認爲世人所以執着「無常」,乃因「無明」(無知);所以得救之道,乃在知識,一旦開悟,情慾自消,可見兩教的思想和教義,乃是一貫的,所謂佛教,乃是從印度教脫胎而來』。

五、從社會的習慣證明──再從社會的習慣來看,佛教和印度教亦無衝突,並無二致。世人以爲佛教改革印度教,且救印度人解脫階級制度,甚至學者且以此推崇佛教。但事實證明,在佛教最有勢力的錫蘭,卻盛行階級制度。而且錫蘭的階級制度,乃是佛教帶進去的。復照佛教正統教義,因爲釋迦牟尼佛,乃是從剎帝利族武士階級(Kshatriya)出身,所以歷代繼承佛位的,必由出身高貴的婆羅門僧侶或剎帝利族武士階級的人,才能合格。

基上五點,無論從當時印度的國策,佛教的經典,兩教的教義,兩教的學者,以及社會的習慣來說,都可證明,佛教並不是改革印度教的新教。誠如世界著名的印度宗教哲學的學者慕勒氏所言,『佛教乃是印度教的僞裝』,吾人當揭開其假面具。我們固不否認兩者有其不同之處,但這不同,絕對不是革新,而乃是衰微;因爲佛教乃更有無神主義的色彩,並非革故鼎新,乃是變質沒落。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宗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