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從客觀的因素來說──其一,沒有正確的上帝觀念。儒家崇拜的對象,不是真活的上帝,乃由「原始的一神觀念」而來,故成為抽象的「天」,而非有位格的「天父」。其二,沒有真神的特殊啓示,而僅爲倫常的敎訓,或爲若干哲學的槪念,把真實的上帝,變爲虛妄的「太極」和「無極」。其三,沒有信仰的正確對象。儒教既無真神的觀念和真神的啟示,所以他們沒有救主,沒有救法,沒有福音;僅爲一套自義自救的,「天人合一」的敎訓和空想。
2. 從主觀的因素來說──其一,沒有敬畏的觀念,孔子說:『敬鬼神而遠之』,不但遠避上帝, 且以鬼神並稱,實屬褻瀆!其二 ,沒有愛神的觀念,孔子「親親仁民」的敎訓,乃僅止於孝親 愛人,而不及上帝。其三,沒有天國的觀念,儒家僅有「天人合一」、「天地合德」的空想,以及 修齊治平的自救的辦法。孔子的「禮運大同」,僅爲一種社會民主主義(Social Democracy)或社會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的理想,乃卑無高論;充其量,僅爲人間的烏托邦,容俟次章,再加詳論。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宗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