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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聖經兩者若要和合,有何基本的原則呢?

其一,科學與聖經不可分離──使徒信經第一條,即使我們看到上帝和自然世界的關係。『祢,惟獨祢,是耶和華,祢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尼九6)所以『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詩十九1),立法的耶和華(Jehovah of the Law)同時就是創世的以羅欣(Elohim)。新約裏的基督,就是創世的「道(Logos of Creation,約一1-14;西一15-17;來一 2-3)。創造天地的造物主,就是世界最後的審判主。祂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同時又是禁止淫亂邪蕩、賞善罰惡的主,一方面控制自然,托住萬有;一方面掌管歷史,彰顯其全知全能。一個眞正的科學家必然相信上帝,敬畏上帝。

其二,科學與神學相得益彰──科學的目的,乃在了解自然,其對象乃爲可見的宇宙;神學的目的,乃在了悟上帝,其對象乃是無形的宇宙,二者都要探究宇宙的奧祕,在知識論和形上論方面,二者可互相發揮,相得益彰。從神學可以看到宇宙的根源目標和最後的結局;從科學,可以看到上帝創造的偉大和奇妙。我們固反對自由派把科學與神學視爲水火不容,從而迷信科學,菲薄聖道,懷疑聖經;但也不可抱殘守缺,把科學視爲洪水猛獸,完全抹煞近代科學的貢獻。我們應使二者發生健全的關係,以期分工合作,相得益彰。

其三,科學可作解經的利器──科學的研究,倘能有正確的目的,則因科學的進步與發現,可以擴大人類的眼界。例如天文學的探究,可使人了悟上帝創造的奇妙和榮耀。質言之,藉着近代太空的探險,使人能了悟上帝無限的廣大性;藉着天體轉動的力量,使人更能了悟上帝的全能性;藉着管轄天體轉動不變而精確的規律,使人更能了悟上帝的不變性;藉着「光年」的悠久,使人更能了悟人生的渺小和上帝的永恆性;藉着宇宙萬物之井然有秩,奇妙美麗,使人更能了悟上帝的全知性。我們固不能從科學家去研究神學,但我們可藉科學家的研究及其新的發現,來充實我們有關上帝創造奇功的知識,用來作爲解經證道的利器。

其四,科學需要聖經的亮光──現代科學,對於世界最小的物質(Atomic Physics)和最大的物質(Molar Physics)都有驚人的成就,對於物理學、化學、生物學……也有偉大的貢獻;但是對於萬物的根源及其運行的原由與目的,最後的結局,則茫然不知。例如,一個偉大的工廠,有成千成萬的工人、職員、專門人才、工程技師、經理監督,有偉大的機器、發動的電力,如果說這個工廠的存在,乃是毫無「目的」的,則必令人費解。但是現代科學家只曉得這宇宙的偉大而不知其目的,正是同樣荒謬。

科學家的任務,乃爲研究宇宙萬象的事實;神學家的使命,乃在指示這些事象的目的。從其所得啟示的亮光,了悟這偉大的宇宙的體系神聖的功能、作用和目的。科學家鄙棄神學,則必對於這偉大的宇宙的體系,完全盲目,不知其意義與目的。世人倘迷信科學,鄙棄聖道,則宇宙的存在,旣毫無意義,人類生活,亦必失去其道德的價値,失去是非善惡之絕對標準。現代科學的進步,使人類握有毁滅人類的武器,當此人類禍福存亡的嚴重關頭,眞正的科學家應恍然大悟,不可迷信科學,而須相信聖經。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