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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教本質有怎樣的缺陷?

俗世學者,往往注重基督聖道和外邦異教彼此相似之處,因爲他們沒有重生得救的經驗,『雖然知道上帝),(卻)思念變爲虛妄』(羅一21);『心地昏昧,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 (弗四18) ;『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林前二14) ,所以根本不能了悟聖道與異教根本不同的異點。許多「新神學家」,不論中外,都犯此病。甚至有一位在埃及的英國宣教士戴以撒氏(Isaac Taylor),本其多年和回教徒接觸的經驗,想把基督教和回教,二者加以妥協,泯滅彼此的隔閡,且把他所著的書,譯成敍利亞文,大量推銷;他的苦心,以爲這樣可引回教徒信受基督福音。殊不知他這種天眞的想法,一方面抹煞了聖道的眞諦,而又復助長回教的氣焰;因爲我們在上章已加指出,回教徒都有一種唯我獨尊的態度,他們以爲回教乃是至尊無上的宗教。卻不知照研究回教學者的意見,回教不僅無高深的哲理,尤無其獨特的優點。因爲他們不知他們的缺陷,所以剛愎自負,不僅深閉固拒,且要排除異己,實爲福音障礙,致難領他們到一個眞正光明的屬靈的世界(註二)。所以我們不能遷就妥協,而應平心靜氣,根據聖道,從(1)心靈上和神學上;(2)從倫理上和道德上,(3)從社會上和文化上分析檢討,指出回教的缺陷,使他們恍然憬悟,改變態度,從心底裏除去他們的偏見,固執和高傲,『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雅一21),而有重生得救榮耀的盼望。茲分論之。

從心靈和神學的觀點說

有些外邦宗教,從普通啓示的觀點而說,尙有某種價値;普通啟示,雖非得救之道,但回教所得甚鮮。謨罕默德,常常默想,最後他說在「希拉洞」(Cave of Hira) )裏,得到呼召,起作先知。但是照克雷格(Cragg)說,他得到呼召以後,『最初的反應,乃是疑懼,他怕受到邪靈的纏擾,因爲他覺得魂遊象外,冷汗浹背,身體癱瘓,心神緊張』(註三)。聖經警告我們『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謨罕默德在可蘭經裏說,加百列天使曾在異象裏向他顯現,他以爲是上帝。但他自己說「怕受到邪靈的纏擾」。我們要判別靈是出於上帝或是出於邪靈,聖經指示我們一個試驗的標準,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因爲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四1-3)。這是上帝指示我們的試金石,可以教我們鑑別謨罕默德的靈惑,究竟是否出於上帝。謨罕默德並非不信上帝,且信上帝只有一位,又復反對偶像;但是單單信上帝,是不夠的,我們還應當有合乎聖經的純正的信仰。異端並非沒有一部分的眞理,只是斷章取義,所以似是而非。荷蘭神學家金善格博士(Dr. Kinzenga)說:『異端並非沒有好的道理,而乃在斷章取義,曲解好的道理。回教相信獨一上帝,教人施捨,幫助窮人…,這些都好像是好的;但僅說耶穌是先知,而並非上帝,且並未死在十字架上,並未從死裏復活』。那便不認耶穌基督是神子,是成了肉身來的,不是上帝在肉身顯現,這種道理,照聖經說,便『不是出於上帝……』(約壹四1-3)。

照可蘭經和他們以往的註釋,所謂三位一體,乃爲上帝,馬利亞,和血肉之體的耶穌,而非神子;耶穌僅有人性,乃和亞當其他的兒女一樣,並無神性,耶穌乃是上帝的被造物。此乃否認聖經的眞理,因爲祂不是「被造的」,『萬物是藉着他造的……』(約一3)『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槪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爲他造的』(西一16)。可蘭經又說:『耶穌並未受死,或被釘在十字架上』(可蘭經四:156)。照他們正統派的註釋,乃是上帝用一種計謀,使耶穌脫身,致未遭猶太人殺害,而由另一人代死十架;現在耶穌雖在天上,但其地位乃是次等的』。但是究由何人代死,他們卻沒有答案,而且言人人殊,其說無當,不言而喩,且尤不合聖經。

他們雖信一位上帝,但是他們的上帝觀乃是不純正的,是偏差的,他們偏重阿拉的主權,乃是爲所欲爲,無所不能的。阿拉雖有九十九種尊稱,但聖潔公義,卻不重視。因爲照他們的宿命論,阿拉可以隨心所欲,爲所欲爲,社會的腐敗,以及不公道之事,都應聽天由命。謨罕默德,雖有兩百個榮銜,惟他卻染有一種奇症,此可影響他的心靈。但在可蘭經裏,他在天上的地位,總在耶穌基督之上,主耶穌乃和一般先知並列;而謨罕默德,卻在高天之上。在一切非基督的宗教之間,回教對主耶穌乃最不能相容。他們自負不凡,唯我獨尊,對主耶穌和基督聖道之獨一至尊性,自不能容忍。

從倫理和道德的觀點說

首先我們應指出,他們對罪的觀念,乃和聖經不同。我們對回教徒最大的困難,便是要使他們接受聖經裏的罪的意義。一般回教徒根本不知道,犯罪乃是得罪聖潔公義的上帝(詩五一4);他們以爲僅是違犯他們宗教上的規律。他們不以犯罪乃爲嚴重之事,僅限於抵觸現行法律的行爲;若非法律有明文規定,或於無意中或年幼時所犯的罪,便不以爲罪,而且所謂善惡,並無本質上的分別。只要阿拉或先知許可,便可爲所欲爲,雖然有了罪行,若在他作的時候,得到阿拉應許,便不算罪。他們對於道德的律法和禮儀上的小節,等量齊觀,因此把禱告前不洗手與對人說謊,視爲都是犯罪,並無輕重。

因爲聖潔並非阿拉重要的屬性,所以他的作爲並不嚴格受公義標準的限制,他可以隨心所欲,他可以對他寵愛的信徒發慈悲而漠視或容任他的罪;而對不信的人,則勃然震怒,大肆報復。他把全世界所有的人僅僅分作兩類:回教徒和非回教徒。對回教徒則慈悲,憐憫,仁愛,對非回教徒則輕視,憎惡,加以征討!他們倫理道德標準很低,一般專門研究回教的學者,大家公認,他們倫理道德的規條,注重外表,乃有一種商業觀念,信徒和阿拉,有一篇「借」、「貸」的賬目。或說加百列天使手握天平,二面朝着天堂, 一面朝着地獄;一面是信徒的善功,一面是信徒的劣行;照着天平所指,或上天堂,或下地獄。他們徒重外表,而無深刻的罪惡觀念,他們旣無救主,也無贖罪的救恩。因爲沒有崇高的標準,所以難於發展他們的德性。可蘭經裏說,『上帝對人,要使萬事輕易』。他們對於公義,並無嚴格的教訓,也沒有正義的標準;因此犯罪不是嚴重的事,他們沒有原罪的觀念,罪乃是個人的行爲,不是一種歷史的力量,因此無需救贖。他們又以爲道德律須隨時代和環境而改變。他們一方面以拜被造物爲犯罪;但又以天使抗命不肯拜亞當(被造物)而處罰,被趕出伊甸園,降爲魔鬼,顯爲彼此抵觸。照初期回教的律法,若爲讚美先知,可以不用實話。多妻乃法定的制度,離婚亦爲法律所許可,他們復輕視婦女的地位。以上所述,乃是根據W.R.H. Stephens, S.W.Koelle及J.F.Clarke之說。但是照回教的教規,卻要求每一個回教徒具有良好的德行,爲人誠實,公義,守約,勇敢,節儉,淸潔,殷勤,樂善好施。(參閱陳潤棠院長「回教與基督教的研究」一書。陳院長生長於回教國印尼,其所論著,當較切實)。

關於謨罕默德的品性和德行,乃爲歷史上爭辯不已的問題,或尊之爲上帝的先知,有無上之品德,信徒之典範;但有些人則持極相反的意見,各趨極端,沒有定論。但照威廉爵士等的說法,則應從兩面來看,謨罕默德起先是誠篤正直的;但以後,他因成功而虛驕,便利用他先知的職分,遂其自我的野心,藉着得了「啟示」,企圖號召人民。我們要作持平的批判,最好用事實爲基準,因爲事實勝於雄辯。他妻妾之多,便可表示其德性。照回教的律法,僅可有四位妻子,但他卻有九個妻子,另外還有三妾。除了多妻納妾以外,他又好戰;回教的標幟,一手爲可蘭經, 一手則爲刀劍,此與和平之君,耶穌基督,適成强烈對比;救主降世,乃爲愛人,乃爲救世,祂且代死十架,使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但商特斯(F.W.Sanders)卻認爲回教並非注重肉慾。可蘭經也注重生活正常。可蘭經並非傳揚武力的宗教,並且宣稱宗教不應强迫。回教徒用刀劍使人改信回教,並非謨罕默德原有的教訓,二者須加分辨。正如天主教的宗教法庭,和基督教國家的販賣奴隸,並非主耶穌的教訓。可蘭經也並未制定多妻制度,我們雖可看到多妻、離婚,以及殺嬰之風;但後者是違法的,前二者則受限制,並且已經加以改善;正如摩西看到多妻,加以限制。可蘭經也不反對敵視世俗的學問,巴格達古都(Bagadad)在喀利發(Caliphate)治下學術興旺。回教徒反對學術,並非根據可蘭經的教訓(F.W.Sanders, Quoted by Zwemer: “Moslem Doctrine of God”)。

從社會和文化的觀點說

一切河流不能高過它的水源。回教旣於心靈上神學上,於倫理上道德上,都有缺陷,當然在文化上社會上不會有佳美的成果。孟德斯鳩(Montesquieu)在他不朽的名著「法意」(法律的精神) 一書中,把基督教國家和回教國家,用客觀的事實,作强烈的對比;前者是和平,相愛,國泰民安;後者則爲戰爭,兇殺和喑殺。

回教徒雖信阿拉,但是沒有正確的上帝觀,又無救主可把他們從罪惡裏救出來。他們需要建立在萬古不變之常道上的至善的倫理道德的法典,而非枝枝節節對於行爲的繁文條規。主耶穌的倫常之道是全備的,因爲乃是出於上帝自己的本性,因爲祂就是上帝。凡是久居近東中東回教國家的人,都深知這些國家亟需全備的愛的律法,作他們德行的準繩。基督的福音,乃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回教國家卻深閉固拒,不信福音,以是淪於黑暗之中,僅僅死守呆板的律法,不能得着在基督裏的救贖和新生,沒有活潑自由的喜樂與盼望。

因爲他們上帝觀的偏差,遂形成一種不健全的人生觀。照葛拉克(J.F.Clarke)說,這就使『社會生活受到不利的影響,政治不能修明,人生空虛,生趣索然;或則孤憤狂傲,殘酷不仁;不作暴君,便充奴僕;婦女沒有地位,成爲男人玩物;所謂宗教,乃是對於一種無限專制威力的順服,成爲一種冷酷無情艱苦虛空的信仰』。有一位資深宣教士史比爾氏(Dr. Robert E. Spier) 嘗謂:『波斯柯克蘭博士(Dr. Cochran)乃是一位對於回教徒生活,經歷最多,觀察最深的人,他在所接觸交往的波斯回教徒中,未曾遇見一位眞正心地淸正,生活高尙的人。從道德的標準來說,回教不是一種高級的宗教。這種道德標準低落的宗教,實在不合人類的需要,不能令人奮發向上』。但他們卻自信,以爲所信的乃是至尊無上的。

回教容許多妻,離婚,納妾,奴隸制度,降低婦女地位,這種宗教,勢必使家庭生活受其影響,使人類沒有幸福快樂;兒童從小得不到教養,以致多是迷信無知,而且還要被逼早婚。回教的精神,素與民主精神,不能相容,且爲一種好戰的宗教,在他們的觀念裏,世界人類,僅分兩類,一爲回教徒, 一爲非回教徒,以是壁壘深嚴,互相對敵。人民受了傳統的習俗的重壓;回教鐵律的捆綁,種種迷信的積習,致令心智昏昧,不能進步,學術文化,無由發展。

美國海外宣道委員會,對於回教國土耳其的報吿,其中有一段說:『沒有財富,但有貧困;不見華服,但見襤褸;沒有商業,但見乞丐;要禁食,但無食可禁;要施捨,但無錢可施。謨罕默德的生活和教訓所創的宗教,乃爲阻礙社會進步的制度,其結果唯有令社會趨於衰落』。 據時代週刊(Time, April 16, 1965) 報導,照一位法國學者專門研究的結論,甚至這樣說:『這種教義實不合時代的需要。』

著者在世界著名的回教國家印尼,住了六年,有一次在講堂裏,聽我的學生作見證,大致說,當他在爪哇(著名的回教島)的時候,他要時時提防扒手和盗匪,怕他的戒指手錶會被搶走;但他回到家鄕, 一個基督教的海島,他可以把行李放在碼頭上,和朋友到餐館吃午飯,飯後回到碼頭,秋毫無犯,沒有缺少一物。此乃基督教和回教强烈對比的活見證。

但是,語云:「窮則變」,所以回教世界現有新的轉變。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宗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