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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敎有客觀的和主觀的的兩種因素,客觀的因素是怎樣的?

宗敎的因素,槪可分爲兩種:一爲客觀的(Religio Objectiva), 一爲主觀的(Religio Subjectiva)。

再就宗敎客觀的因素說,如僅有主觀因素,而無客觀的因素,仍不能產生真正完善的宗敎。例如一人,雖有雙目,卻被幽禁在黑暗的洞中,絲毫不見天日,不得亮光,那仍沒有視覺,只在暗中摸索,不能有淸楚正確的認識。同理,人類倘僅有宗敎主觀的因素,而無客觀的 因素──真神特殊的啟示,則仍不能獲得真光,照明心眼,認識真神。此乃一切自然宗敎的根本缺陷。現代派神學家如惕立赫之流,自矜私智,自負不凡;『他們的思念,變爲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爲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22),便是因爲拒絕真光的結果。近人批評惕立赫的神學,僅係喑室中燃起的一根火柴。喑室中人,雖驚喜若狂,趨之若鶩;但惕氏之 誤,乃在「敝帚自珍」,「故步自封」,不肯打開窗戶,讓「公義之日」光照他,他雖有一些暗淡的微光,而卻始終未窺「公義之日」的真光。然此乃古今中外一切相信自然宗 敎、崇拜人的智慧的學者所同倶的通病;暗中摸索,不見真光,不僅惕立赫之流而已也。

語云,『道不遠人』;聖經也告訴我們,『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徒十七27)。人類 雖悖逆上帝,但神,我們的天父,卻始終不丢棄世人。世界上第一個問句,乃是上帝尋找亞當, 呼召世人:『你在那裏?』(創三9)這一個問句,實充分表明出神在尋找世人的奇妙無比的 慈愛。惜乎人類爲罪所蔽,畏罪遠離,終是怕見上帝,要『躱避(上帝)的面』(創三8)。誠如經云:『光照在黑喑裏,黑暗卻不接受光』;『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爲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一 5,三19)。

「公義之日」,光芒萬丈,照耀人世;可憐世人,爲罪捆綁,自囚喑室,深閉固拒,不肯 打開窗戶;卻在裏面,燃起火柴,沾沾自喜,時息時滅,似見非見;愚好自用,勞而無功;把 上帝所賦予他們的「靈眼」,錮蔽不用;好像常在黑喑的幽洞裏的人,久不見光,雙目也漸漸失去其原有的視覺。同理,我們固有的「靈眼」,宗敎主觀因素,因不蒙光照,(缺乏客觀因 素,不獲神的啟示,)也不能認識真神。『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林後四4)。因爲沒有宗敎的客觀因素,其原有的主觀因素,也因之失去作用;從而拒絕啟示,不信聖經;喑中摸索,水底撈月,『他們的思念,變爲虛妄, 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爲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爲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一 21-23)。這是古今以來一切自然宗敎的哲學及否認 聖經權威,崇拜人類理性的現代派的新神學,虛妄無用,自誤誤人的根本癥結。故真正的宗 敎,必具兩種因素,一爲主觀的,乃爲人類敬神事神的本性;二爲客觀的,乃爲上帝對人類特殊的啟示;二者如鳥雙翼,缺一不可。關於宗敎因素,容待第四章再加申論。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宗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