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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學術的門類來看,辯道學所採用的是甚麼方法?

從學術的門類來看,辯道學所採用的,其一是哲學的和宇宙論的方法。基督敎雖有最正確的宇宙論;但此法之弊,勢將令基督敎成爲一種形而上學和哲學的體系。

其二,是心理學的和人類 學的方法。基督敎和其他世俗宗敎不同的特點,便是注重人類的原罪,此法研究人類道德和宗敎的本性,自屬需要;但卻不夠深刻完備,僅僅偏重人性,而忽略上帝和宇宙的道理。

其三,是歷史的和聖經學的方法。聖經乃爲上帝救恩歷史的啟示,基督敎的本質,不是哲學的思辯,乃是上帝在歷史中的啟示,離開了上帝在聖經中具體的命題的啟示(Propositional Revelation),無法建立神學的體系;但完全靠這種方法,不能解決實際問題。著名聖經學者陶雷博士(R.A.Torrey)嘗說:「僅習聖經,未必能通聖經。」欲求「明體達用」辯才無礙,須有豐富的學識。且基督敎並非僅爲「歷史的眞理」,而尤爲上帝在世界「運行的動力」。

其四,是基督論和救贖論的方法。此法使基督敎在救贖論方面,得到充分的發揮;但上帝是三位一體的,此法僅重基督救贖的工作,未免過於偏執。

其五,是神學的和救贖論的方法,這是最完備且又最切實,乃合辯道學之任務,容於下文,再加申論。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