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道護教‏ > 基要衛道

> 上帝默示的明證

怎樣從新約使徒的聖經內在見證,去證明聖經是神的話呢?

1. 使徒保羅──他從全部舊約三十九卷中,引證二十五卷。他在羅馬書引證廿四次,林前廿九次,林後二十次,加拉太書十三次,以弗所書廿一次,腓立比書六次,歌羅西書四次,帖前七次,帖後九次,提前二次,提後四次,提多三次,其最重要者,乃爲他於提後三章十五至 十七節所說的話,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2. 使徒約翰──他在約翰壹書一章一節,所說的「起初」,乃指舊I約而言。他在啟示錄四O四節之中,凡有二六五節,含有舊約的字句,而提及舊約的事,有五五○次。

3. 希伯來書作者──希伯來書第一章開宗明義便宣稱,自始至終,都是上帝說話,在古時藉着衆先知多方多次曉諭列祖;在這末世,藉着主耶穌曉諭我們。新約乃是舊約的登峯造極。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