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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默示的明證

怎樣從新約聖經的內在見證,去證明聖經是神的話呢?

1. 主耶穌的見證──舊約是主耶穌的底片,新約乃是主耶穌的照片,主耶穌自己的見證,自是無上的權威。

(1) 主耶穌自知其爲神──主耶穌神性最有力的證據乃是祂自知是神,倘使祂不是眞神,祂必是一位大言欺世的騙子,或神經失常的瘋子。祂自稱有神的屬性,祂有永生(約十七2-3);無所不能(約十四14;太廿八18);無所不知(太十一27;並參約二24、六64、十六30、十八4);無所不在(太十八20、廿八20;約三13)。其次,祂自稱有神的特權,祂應受敬拜(太十四33),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能行神蹟(太十一4-5、十四19-21、十五30-31;路八41-59、九1-2;約十一40-44);有赦罪之權(太九2-7);爲末日審判者(太七21-23、十三41-43、十九28、廿五31-46;可十四62;路九26、廿二69-70)(註九)。

(2) 主耶穌奧秘的預言──主耶穌對祂的門徒說:『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敎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5-26)又說:『等到眞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眞理,因爲祂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且要把將來的事吿訴你們。』(約十六13) 這裏所說的眞理,乃是獨一的眞理。這些預言,後乃應驗在使徒寫各種書信的時候,到了約翰寫啟示錄的時候,乃完全應驗(啓一 1)。主耶穌說這些話時候,新約尙未寫好,但以後便應驗,可見新約乃由聖靈感應,由上帝默示,乃是上帝的話。主耶穌這些話,乃是新約的「腹稿」。

2. 使徒的見證

(1) 保羅──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十二、十三節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敎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敎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可見保羅所寫的乃是神的眞理,是上帝「字句的默示。」(Verbal Inspiration)。保羅又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三 節說:『爲此,我們也不住的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爲是人的道,乃以爲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可見保羅所寫的,不是從人意來的,乃是在上帝的靈管制下寫的;易言之,乃是上帝的默示。

(2) 彼得──彼得說:『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彼後三2)又說:『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爲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惑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一20-21)這乃是把使徒著作列在舊約先知同樣的地位。他在彼得後書三章十五、十六節說,保羅的書信,乃是照神賜給他的智慧寫的,如加强解,就是自取沉淪!又可見其承認使徒寫作,非如人的作品,乃有其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威;易言之,新約也是上帝的話。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