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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從新約裏面的舊約的內在見證,去證明聖經是神的話呢?

1. 新約引證舊約的範圍──新約引證舊約,共有兩種,一爲直引,一爲提說。從直引方面說,新約中共有二六三次。據伯樂克氏(Dr. S. H. Brooks)考查 ,新約九卷之中,引證創世記十九次;新約十二卷中,引證出埃及記廿四次;新約九卷中,引證利未記十二次;新約九卷中,引證或提說民數記六十三次;新約十二卷中,引證申命記廿六次;新約十二卷中,引證詩篇五十九次;新約十一卷中,引證以賽亞書五十次;新約六卷中,引證箴言六次;新約四卷中,引證撒迦利亞書六次。此外提說舊約的,共有三七六次。於此可見新約裏面,乃充滿了舊約,倘使將舊約除去,則新約將大爲減色。希伯來書和羅馬書,很多地方是根據舊約寫的。魏立根敎授(Prof. Willigan)說,啟示錄一書,幾乎每句都有舊約的來源。如上文所述,啟示錄四O四節中,共引舊約二六五次,共提舊約五五O次。

2. 新約引證舊約的目的──新約爲甚麼引證舊約?據葛德斯東氏(Dr. Girdlestone)說,我越研究新約爲何引證舊約、我便越是了解,新約作者的作用和目的,乃是根據提摩太後書三章十五至十七節,要證實聖經確是上帝默示的話。無論其引證是一般性的,是特殊性的,或僅提某卷某節,其目的無非在證明聖經確是神的話。這便可見新舊兩約的作者,都是同惑一靈。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