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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從聖經外在的特點,去證明聖經是神的話呢?

聖經一書,乃和人間的著作,有許多不同的特黠,爲有屬天神聖的來歷。其中有如下外在的特點,可作證明:

1. 從聖經的來源說——一般著作,除了詞典和百科全書以外,都是一個人或幾個人作的, 在某一時代作的。但聖經則不然,這乃是萬書之書。聖經乃有四十位作者,歷時一千六百多年,而且是在各國各種不同環境中作的。在主耶穌降世之前,著名猶太史家約瑟夫氏(Josephus)說:『沒有一個人敢對此書(舊約)增一個字,減一個字,猶太人都承認這是神的話,不但信他,拳拳服膺,甚且甘願爲之捨身。』全部舊約,共計三十九本,沒有一部次經(Apocryphal) 放在舊約裏面;新約的產生,爲期較短,到了第三世紀末期,二十七本新約,便和三十九本舊約,合成全部聖經。

2. 從聖經的保存說——當初在埃及、在曠野、在迦南地、在巴比倫、在新舊兩約之間,聖經經過許多艱難危險,仍獲保存,學者詳加考査描寫,歎爲神蹟(註二)。到了中古黑暗時代,前後幾歷千年,僧侶在寺院抄寫譯本,到了十五世紀,始有印刷術發明。但以前歷經無數的打擊, 而且慘遭嚴重的逼害,許多聖徒,爲了保存此書,甘願忍受苦難,而且以身殉道。到了 一六一一 年,始有欽定本聖經;到了一八八一 - 八五年,又有修訂譯本。回顧數千年來,聖經一書,歷受劫難,得蒙保存,不致有誤,不被消滅,實爲神蹟。

3. 從聖經的流傳說──據英國聖經公會(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報告,自一八O四年,該會創立以來,該會所銷聖經,不下三萬萬本,現在已有一千多種譯本。據聯合國一九七五年之報告,最近數年又有一〇九種新譯本,遠超過馬列主義的譯本(見Christianity Today, Jan. 16, 1976),聖經公會在東西各國,大爲增加,總銷聖書,難於統計,但終是列爲銷路最廣之書。

這乃是從聖經的來源、保存和流傳而看,可知決『不是出於人意』,乃『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並靠神的大能,故能顚撲不滅,由此可證聖經絕非「凡書」,實爲「神道」。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