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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從舊約預言的聖經內在見證,去證明聖經是神的話呢?

聖經是不是上帝的話,是不是上帝對人類的啟示,聖經的本身和它的內容便可見證。舊約的見證,可分兩面來看:壹、舊約自己見證;貳、新約見證舊約,茲分論之。如下是舊約預言的見證:

1.預言的性質──大都是歷史性的,指示將來必成之事,整部舊約,大體都是預言,可證其爲上帝的啟示,上帝的話。

2. 預言的實質──可分三種,其一 ,關於外邦的預言,其中關於叙利亞、非利士人、尼尼微人、以東人、摩押人的預言,早已應驗;關於其他外邦的預言,也日見應驗,其最顯著的,乃爲但以理書第一二章。其二,關於以色列的預言,大部已見應驗,例如七十年後重回耶路撒冷、聖城被毁、以色列人飄流萬邦、以色列復國、一九六七年「六日戰爭」之空前勝利(註六)。其三,關於彌賽亞的預言,至少約有三百,例如童貞女懷孕、降生在伯利恆逃往埃及、住在拿撒勒、被釘十架、第三天復活……均已一一應驗,其他要等祂二次降臨,全部應驗。

3. 預言的和合──上帝旣是無所不知,且不能違反祂自己的話,所以無論是關於外邦的預言,關於以色列的預言,關於彌賽亞的預言,雖作者不同,時代不同,地域不同,但他們所寫 的,卻是不約而同,毫無抵觸,彼此和合,如出一人手筆,這乃是因爲經上所有預言,不是出 於人意,乃是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 21)。觀此可證舊約乃是神的啟示,神的話語。世界的歷史,舊約在幾千年前,早已寫好,可見聖經乃是上帝的話,乃是上帝對人 類的啟示。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