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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若要指示世界最後的結局,可以怎樣從道德相對論之謬理加以說明之?

自始祖墮落以後,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宇宙間即有兩大勢力的根本衝突。世俗的學者,也有善惡相爭之說,但是一則不知兩者相爭的原因,二則不知兩者相爭的性質,所以發生許多乖謬的學說,其中較著的有「道德相對論」,以及「歷史輪迴說」。茲分論之:

道德相對論之謬──例如羅素,使反對傳統道德觀念,他以爲『傳統道德』觀念,富有迷信成分,完全建立在迷信的基礎上面,世人以爲某種行爲得罪了神,觸犯聖怒,於是有一種 「罪惡」觀念,其實乃是迷信。現在科學昌明,世人應能自己思想,不必再怕聖經的敎訓。因是羅氏提倡放縱情慾、性交自由、優待殺人兇犯,等於誨淫誨盜。羅氏目中無神,復根本反對聖經裏面「罪惡」和「公義」的觀念,他認爲所謂「罪惡」,乃僅一般庸俗之士和把持敎育之士心目中認爲與其不合之事;所謂「公義」,乃是這批人想掩飾其暴行虐政之藉口。又如詹姆士 (William James),更認爲惡之存在,所以予人類道德一個推動的因素,絕對完美的世界,乃是一種呆板的不進步的無生氣的狀態,人類倘使相信一位至聖至善的上帝,爲其主宰,實無啻毁滅人類自由的意志以及道德的責任。他的門徒杜威承其餘緖,提倡實用主義,認爲眞理須因地而異,隨時而變,可由各人意念,予以更張;所謂理想,須隨各人經驗, 加以改變。這便消滅了是非善惡的絕對標準,從而淪爲一種「道德的相對主義」和「道德的虛無主義」!現在佛萊喬(Joseph Fletcher)等,竟公然鼓吹所謂「環境倫理學」(Situation Ethics), 謂是非善惡,須由環境決定,人之行爲,無所謂善惡,須因時制宜,因地制宜。

我國人文主義宗師,如錢穆先生亦謂:『一切人生目的,旣由人自由選擇,則目的與目的之間,更不該有高下是非之分。……惡只是次一肩的,便是不很好,祇是文化中的事,沒有好的可挑,只好挑次好的;沒有次好的,祇好挑不好的。當其沒有次好的以前,不好的也算是 好。…人到了吃不飽,穿不暖…那時,人吃人也不算是惡。』錢氏認爲『人吃人也 不算是惡』,這種思想,不但和他鼓吹的孔孟哲學,自相矛盾,尤將使人類淪爲禽獸。是亦可見不信眞道的世俗學者,他們的思想學說,是何等乖謬可怕!又如唐君毅先生,則竟斥認罪悔 改,皈依救主,乃是一種『人生觀之高級顚倒』;又謂:『天堂如父,地獄如母;地獄生子, 還以天父爲姓,以住人間。』此其立說,則更爲褻瀆!這些不分善惡的道德相對論,對 於世道人心,實有嚴重的影響,其爲害將不堪設想,勢將令人類趨於沉淪!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