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十七世紀中葉到十八世紀中葉,理神論──或作自然神論(Deism) 盛極一時,由赫培德(Lord Herbert of Cherbury)領導,反對「特殊啟示」,認爲那是無可證驗的,因此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人類僅需自然宗敎(Religion of Nature),無需特殊啟示的基督敎。其時丁逹耳(Dr. Matthew Tindal)爲英國理神論的代言人,其名著爲「創世以來之基督敎」(Christianity as Old as the Creation),謂人類憑其自然秉賦,即可完全知道上帝,自然宗敎,即爲完美的宗敎。理性的宗敎,不信特殊啟示,僅信「自然律」(Law of Nature)。但事實證明,「自然宗敎」的信徒,沒有聖靈大能的恩助,不能改變其個性,而且趨於世俗化,甚至墮落腐化,可見「自然宗敎」並不是「完美的宗敎」。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