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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基督必須是真人,才能成就救恩?

第一 ,人類復興的條件,必須作在人的本性裏面。經云:『兒女旣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又云:『因一人的悖逆,衆人成 爲罪人;照樣,因一人(耶穌基督)的順從,衆人也成爲義了。』(羅五19)『死既是因一人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林前十五21)我們要從滅亡中,罪惡中救贖出來,這救贖的工作,必須作在我們本性──那犯罪的本性裏面。所以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必須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四2) ;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取得我們一樣的本性。這便是上帝救世的無限的仁慈和智慧了。

第二,那復興的本性,必須出自人類始祖同一個本源。所以,福音裏面,叙述耶穌基督──人類救主的家譜,不僅追溯到亞伯拉罕,而且追溯到亞當;這乃表明我們救主,乃是同出一個本源,具有人類同樣的本性。所以聖經裏面關於救世福音最初的啟示(即所謂預表福音Protevangelism),便說那位救主應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希伯來書又說:『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爲弟兄,也不以爲恥。』(來二11)

第三,救主雖也成了血肉之體,和我們有一樣的人性,但卻沒有我們的罪性。因爲,祂的降生,非同普通人類,出於自然的程序;祂乃是出自至高者的大能,由聖靈感孕,由童貞女所生。

(本文乃選載自本會將出版之章力生博士著的電子書《總體辯道學:基要篇》)